請問各位房產專家大大們:
問題一,好友他夫妻兩及孩子名下均無不動產,買時是
預售屋,假如途中換約正常需給建商多少,比
如買是700,賣出710這樣需給建商多少手續費,
需向建商,仲介,買方拿什麼手據或發票,到時申報
房屋所得時才有依據證明,免得國稅局亂收。
問題二,假如蓋好後我需向建商要手據還是發票,
將來房子要賣掉時向國稅局申報房屋交易稅(買700打
算賣710)
Ps:問題二需要先牽入戶籍才不會有奢侈稅嗎?以上請
房屋達人開示,好友不是投資客,因他夫妻加起來月入
約6萬,當初他太衝動自備200且小孩三位,家人沒多餘
錢幫忙,一切靠他們自己,主要是房子很小。請教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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