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中交屋買了一間四樓公寓約36年,十月中準備裝潢,地板磁磚全部打掉後發現梁柱旁有裂痕,牆旁邊也有裂痕,地板走起來震動很大,泥作師父說要拉鐵補強不然貼磁磚之後容易裂開,而且不建議磚牆格間,由於我是跟房仲買的,所以有請他跟前屋主協條處理或降價,但是對方屋主派出一位中年人出面,可是感覺不想處理,說回去想想,過了十天,請房仲要他們給個說法,中年人說這不關他們的事,而且堅持我們不該地板全打掉在跟他們說,應該要打到一半發現就要停下來處理,所以完全不理,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中年人說是屋主那邊可決策的人,房仲說法是他們是一起買的吧!…………這樣是可以要求賠償或是解除買賣合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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