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停車位畫在共同持有土地上的合法性


大家好

因為有面臨一種情況 所以來問問知道的大大

是這樣子的,有看到一個5層樓的電梯公寓建案 土地是依據各樓層的權狀比例來持分

建商在蓋的時候沒有開挖地下室設計車位

但是最終在買賣房屋時 建商是有在住戶共同持分的土地上畫停車格來販賣

所以 在過戶時 停車位並沒有權狀 只有建商開立的車位使用證明書 (有蓋大章)
而這些車位位在住戶共同持有的土地上

想請問大大們 這種情況跟建商購買停車位的合法性是成立的嗎? (建商開立的車位使用證明是有法律效用嗎?)

如果未來土地發生住戶間的糾紛 停車位會不會有進一步的爭議?

謝謝大家
2013-11-11 15:58 發佈

SmileStone wrote:
大家好因為有面臨一種...(恕刪)


我家樓下一樓的院子也是大家共同持分的土地,
我從來都不敢跟他有爭議......


SmileStone wrote:
想請問大大們 這種情況跟建商購買停車位的合法性是成立的嗎? (建商開立的車位使用證明是有法律效用嗎?)

請看使照竣工平面圖,停車位是不是設計就有的.
(一般沒挖地下停車,法車就會設計在一樓及法定空地上,不然放哪??)
至於購買....兩願,一個肯賣一個肯買就沒問題了.


SmileStone wrote:
如果未來土地發生住戶間的糾紛 停車位會不會有進一步的爭議?

這種一定會做分管的(跟所有區分所有權人都要做),也就是約定專有(用),
分管做的好就不怕,至於爭議...就是大法官解釋了都還會有,告不告的贏罷了.

我告我家一樓的,我也要用院子,你猜會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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