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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8 22:47 發佈

j955 wrote:
各位好老爸有意要將房...(恕刪)

父親沒過逝,不是繼承,是轉讓贈與,要課稅
父親過逝後,由合法繼承人繼承,才算繼承!
如你沒有兄弟姐妹,那就你獨有繼承

a0215b0726 wrote:
父親沒過逝,不是繼承...(恕刪)




多謝大大 提醒
小弟的法律常識不足的地方

所以現在有以下兩種選擇

1. 房屋所有人要將房屋 轉讓贈與 = 要課稅

2. 房屋所有人過世後由合法繼承人繼承 = 不需要課稅


選擇2的話就可以避免被課稅嗎?
第一一三八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意思就是 您的母親有優先繼承一半房產的權力


一、何謂遺產稅?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一章第一條,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就算是繼承 還是得課稅....中華民國萬萬稅....

二、如何計算應納遺產稅?
1. 遺產總額:被繼承人死亡時,全部遺產加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之各項順序繼承人配偶之財產,扣除不計入遺產總額後之金額。
2. 課稅遺產淨額=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3. 應納遺產稅額=課稅遺產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及利息

五、遺產稅速算公式表:
遺產稅速算公式表〈適用84年1月1日起至94年12月31日止發生之繼承案件〉
遺產淨額(萬元) 稅率﹪ 累進差額(元) 遺產淨額(萬元) 稅率﹪ 累進差額(元)
60以下 2﹪ 0 600~1000 20﹪ 657,000
60~150 4﹪ 12,000 1000~1500 26﹪ 1,257,000
150~300 7﹪ 57,000 1500~4000 33﹪ 2,307,000
300~450 11﹪ 177,000 4000~10000 41﹪ 5,507,000
450~600 15﹪ 357,000 10000 以上 50﹪ 14,507,000

遺產稅速算公式表〈適用 95 年 1 月 1 日 以後發生之繼承案件〉
遺產淨額(萬元) 稅率﹪ 累進差額(元) 遺產淨額(萬元) 稅率﹪ 累進差額(元)
67以下 2﹪ 0 668~1,113 20﹪ 731,500
67~167 4﹪ 13,400 1,113~1,670 26﹪ 1,399,300
167~334 7﹪ 63,500 1,670~4,453 33﹪ 2,568,300
334~501 11﹪ 197,100 4,453~11,132 41﹪ 6,130,700
501~668 15﹪ 397,500 11,132 以上 50﹪ 16,149,500

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財產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下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
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 院規
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院規此
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
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
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須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0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其總價值在45萬元以下部分。
八、依法禁止或限制採伐之森林,但解禁後仍需自動申報補稅。
九、約訂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之
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十、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十一、被繼承人配偶及子女之原有或特有財產,經辦理登記或確有證明者。
十二、被繼承人遺產中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或其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證
關證明者。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仍應計入遺產總額。
十三、被繼承人之債權及其他請求權不能收取或行使確有證明者。


建議到地政事務所服務台詢問

若以贈予方式進行,先查一下要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查詢網站如下

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landvalue.asp?cid=100



1,贈與稅

贈予的每年一個人是免稅額220萬,先了解一下父親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可以分年增與
但是土地增值稅,可能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試算網址如下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7

2.遺產稅
(樓上朋友的稅率是舊的)

民國98年1月23日(含)以後
遺產淨額 ╳ 10% - 扣抵稅額及利息 = 應納遺產稅額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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