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份賣了家中的老房子因為年舊了浴室有滲漏水的情況買家要我幫他把兩間浴室重做,目前買家估價是十五萬左右我房子才賣220萬且之前他交屋有看到漏水的地方我已處理五萬多元了真的沒錢在幫他打除衛浴重做了請各位大大可以教我怎麼辦嗎?
eric158 wrote:
目前買家估價是十五萬左右我房子才賣220萬且之前他交屋有看到漏水的地方我已處理五萬多元了真的沒錢在幫他打除衛浴重做了
你的買賣契約上有寫現況交屋嗎?如果沒有你就負責漏水部分就好,其餘部分不是你的責任,也就是你不用出那麼多,不然就去調解了!

http://qqsegg.pixnet.net/blog/post/25724480-%E7%89%A9%E4%B9%8B%E7%91%95%E7%96%B5%E6%93%94%E4%BF%9D-
除了買賣可能有約定保固六個月之外,
其實主張「現況交屋」好像也沒有用,除非您當時有發現那裡漏水指出來明說那個由買方處理,
或者經鑑定並證明漏水位置是由買方事後的行為所造成的,比如明顯釘破水管,拆裝水管,打牆壁等。
不過我家最近也有修漏水,問過水電的才知道,原來釘天花板是不太可能釘破水管的,因為水管埋的深度,再來就是水管可能是埋在上一層樓的地板,而非這層樓的天花板,中間有很厚的RC和鋼筋隔著,釘不到。但這也不代表您賣出的房子也是如此。
假設天花板一拆開發現裡面有長年的水痕、發霉等等,那種是滲水,就不太可能是買方事後造成的,應該是交易之前就已存在的了!這買方也不需要提證明,就可以追溯,
如果雙方無法驗證是否為物之瑕疵,請經由法律途徑去調解等等,
賣方是有義務要排除滲水部位,但沒義務把沒滲水的部位也重新做一次防水,畢竟是買中古屋,
不過您得先問專業師傅,看有沒有辦法局部維修就排除那個漏水部位?而且不會修了過兩天就同一處又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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