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買的預售屋上房屋價款 = 主建物價款 + 附屬物價款 + 共用部分 + 車位價款可是附屬建物只有雨遮, 合約書上又有寫雨遮不列入價金,但是附屬物價款又有寫金額,請問我可以要求建商退我附屬物價款的錢嗎 ? 建商有說是他們寫錯了, 要求我拿合約書回去改,這樣合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