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賺錢,真是不擇手段....
另人不屑的工作....
誤信房仲 婦慘付360萬奢稅
除非有婚前協議
這是基本常識
賣房子還會經過代書
就算該業務是菜鳥
永慶應該還有整個周邊設備可以支援
看謄本問婚姻關係這個不都是標準動作?
再問
為了88萬讓屋主賠360萬?
如果你們是仲介敢這樣亂說話?
這個很明顯有內情
Clalala wrote:
你知道會賠錢的生意你要做?
屋主那邊就算了
仲介那邊明明知道這個會算在業務損失
還會這樣玩喔?
我想不明白甚麼樣的情形之下
會冒著零獲利和賠上名譽的風險
來進行交易
是你們會這樣玩嗎?
當房貸占GDP比65%時,
只有投機&黑心, 根本沒有名譽&零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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