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已經看中一間房子了
賣方提出要求
要兩個月之後才能夠交屋
金額的部分會有第三方銀行來做公證
好像是卡到稅金甚麼之類的問題
有高手知道賣方在搞甚麼東西嗎??
小弟是要等到賣方可以賣的時候再買??
還是就傻傻地等那兩個月??
大大說的沒錯.只要您的錢進履約保證.除非交屋.不然不准賣方動用裡面的一毛錢.以保障自身權益.免得還沒交屋.錢就被領光光了.這點要切記.Biggest King wrote:
不要讓賣方以任何理由...(恕刪)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