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施工統包合約的問題

請問一下,

我有一間中古的透天在做修改,可是遇到一個問題,施工到一半收到縣政府的違建通知。
因為收到違建通知,所以工程整個暫停下來。

我有去問縣政府是說因為我沒有申請相關的工程執照,但是因為我是委託統包商(有簽一個統包約 & 有出圖面),所以這方面的責任到底應該歸誰呢?我一開始根本不知道改房子需要執照,想說全部委託給統包去做就好。

我現在可以主張說因為全權委託給統包了,所以執照等應該由他去處理嗎?

因為現在統包的說他不負責然後就跑了,整個房子蓋到一半無法繼續,是否有相關的理據可以要求統包把之前的工程款退還給我呢?

房子住也不能住、賣也賣不掉,也沒錢再找人繼續施工。是否有辦法讓統包負點責任?


請不要跟我說違建是錯誤的行為,我是收到通知才知道修改房子也是需要執照。

房子太舊了,建照、使照申請不下來。若知道要執照 & 申請不下來,我就重新粉刷就好。
2013-10-25 8:58 發佈
你需要的是一個擅長"喬"事情的設計師,而不是網友
找個有門路的設計師,基本上不要太誇張的裝修應該都會過
不過如果你是要改建成N間分租套房

rayner0130 wrote:
你需要的是一個擅長"...(恕刪)



謝謝你的回應,我會去找找。
這會有幾個問題點

您有沒有事先告知包商房屋有違建的部份?
發統包時包商有無宣告是否要送室內裝修申請?
您當時談的統包(或者是說包上給您的)內容為何?

違建跟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是兩件不搭嘎的事情

假如包商在知道有違建並且告訴您不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的話
那責任絕對就在包商身上(白紙黑字寫清楚的話)

不然 這類爭議很難有結果的


當然 樓上大大所說 找一位厲害的腳色來處理也是可以的
不過......這總是有風險的

kccpxa wrote:
這會有幾個問題點您有...(恕刪)


謝謝你的回應,我會去研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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