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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安區有3000萬以上的房子要賣,請問增值稅和所得稅?

因為之前有看到報導說政府要開始針對3000萬以上的房屋買賣增收增值稅還是所得稅

但我還不是很確定到底是不是會影響今年我賣的房子

朋友認識的代書去問說沒有這件事情

但是網路去查新聞也查的到

這樣可能會多達百萬的稅收

而當初跟房仲談的時候他們都說沒這問題

是後來自己去查才發現有這個問題

從幾萬快變成百萬的稅收

想請教是增值稅還是所得稅還是兩者都有?

政府所針對的3000萬以上房子

到底實際情況是如何

有沒有最近做過房屋買賣3000萬以上經驗的人能提供一點資訊?
2013-10-23 14:50 發佈
"是後來自己去查才發現有這個問題"


阿不是自己查到了?怎麼又跑來問

我也不知道你是聽哪裡

據我所知根本沒有這個東西

第一, 所得稅是用房屋評定現值, 就算現在有在實價資料, 還是會X房屋/土地 比例
第二, 增值稅跟房屋成交多少根本沒關係, 是看土地持有多久, 一般自用, 還有土地大小

你問仲介/代書沒有錯, 這是他們的專業, 要相信他們
除非遇到很兩光的
momosamson wrote:
http://new...(恕刪)


會針對3000萬以上查稅

就像我說的的一樣

價差 * 評定現值/(評定現值+ 土地公告現值) * (看你在幾趴的所得稅裡面)= 要付多少

但是前提是他知道你上一手價格

除非是實價登陸開始才買的房子, 他們頂多問上手, 不然問銀行, 但是大多是以評定現值直接算

至於新房子比較多, 舊房子分子就很小, 但是這種要是持有久
土增稅自然多
還有一個新聞也有報

實價登錄查稅 「一毛都逃不掉」
2013/09/21




近期北市賣屋的民眾陸續收到補稅通知單,補繳的稅目為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且補稅的金額多在原本繳納稅額的二至三倍。許多民眾原以為自己已誠實納稅,但卻被要求補稅,原因就是稅局依據實價登錄的資料積極查稅。

不動產業者透露,累積了一年的實價登錄資料,在可追溯其取得成本下,讓稅局積極查稅。尤其台北市高價區的大安、信義、松山區,以及新北市板橋區,總價五千萬的房產交易案,更是查稅重點。

業者觀察,補稅蔓延,若非急迫需求資金,不少售屋者已開始觀望,畢竟獲利因稅減少下,售屋會更謹慎。

等國稅局寄補稅通知時,不就知道了~~

真羨慕你有3000萬的房子可以賣


momosamson wrote:
還有一個新聞也有報h...(恕刪)
realestatepro wrote:
會針對3000萬以上...(恕刪)




主要問題還是在試算表上的公式對於3000萬以上會被查的人而言可能不只那些
就有人收到補稅通知單
當初算出來的金額補齊了已為結束了
實際上是否會要補繳試算出來的好幾倍

mobile3803 wrote:
等國稅局寄補稅通知時...(恕刪)



就是在那之前

我必須羊毛出在羊身上

因為當初房仲也是說沒那回事

但是實際上卻感覺這是偷偷來的補稅

所以我堅持要漲

問房仲感覺也不會有結果

對他們而言能賣掉越快越好越便宜越好

我希望有沒有最近有相關經驗的人能現身說法

不然也很難給買家一個漲價的正當理由
請問你的房子是實價登錄之後買的嗎??
不然國稅局怎麼知道你賺多少呢??
如果不知道你賺多少,那就只能用房屋評定現值的48%算你的所得

除非你是實價登錄之後買的,國稅局知道你買2000萬,賣3000萬
那獲利1000萬的部份扣掉仲介費、代書費....後看賺多少
假設賺900萬好了,再去看房屋評定現值站房屋加土地現值的比例
去算你房屋的部分賺多少

舉例說明,房屋評定現值100萬,土地公告現值300萬
房屋的部份佔整個不動產的比例 100/(100+300)=1/4
900萬 X 1/4 =225萬
明年所得多225萬,這並入你綜所稅,看你要繳多少稅


~~~~~~~~~~~~~~~~~~~~~~~~~~~~~~~~~~~~~~~~~~~~~~~~~~~

題外話,買方不會管你要繳多少稅
他只會管房子值不值你要賣的價錢!!

不然這樣說吧,如果以上面的例子,一樣的一間房子
用評定現值的48%的屋主,所得只增加48萬,如果只有這筆收入
搞不好扣掉免稅額+扣除額+扶養,他一毛錢稅都不用繳
賣3000萬

但如果是用實價登錄+40%所得稅率的,可能要繳近百萬的稅
所以要賣3100萬
同樣的一間房子,買方會因為屋主要多繳稅,所以就願意加100萬買嗎??


momosamson wrote:
不然也很難給買家一個漲價的正當理由


另外再問你一個問題,如果漲價賣之後
發現自己不用繳那麼多稅,會把多賣的價錢退還給買方嗎??
不然何來正當一詞

法條: 房地產「評定稅率」只能適用在「無法提出房產買賣相關明文件」
稅捐稽徵機關為查稅所需,可向房仲、地政調閱納稅義務人的不動產成交價格資料

如果物件的買賣價格能在實價登錄系通中舉證出來, 所繳的增值稅是逃不掉的, 所繳所得稅會相差數倍
謝謝
在請問一個問題
如果那間來說的話
那間房子現在是第一次實價登錄
中古屋
所得稅應該是用公告地價來算對吧?
除非那個買家做第二次買賣
才有兩次實價登錄的紀錄
才會用實價登錄來算
是這樣嗎?
應該不會拿第一次實價登錄跟當初公告地價的價差所得來搞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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