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隔壁棟看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60&t=3570756
很多人的回覆是第一順位抵押及所有權轉移之間並無一定關係,這跟我的認知有很大的出入。所以上來問一下
假設:
甲有一棟房子值一千萬,甲跟乙借五百萬並設定第一順位五百萬給乙。 在這種情況下,甲仍然可以賣房子並轉移所有權並且在乙之前拿到錢? 要是甲拿了錢就跑路,那乙不就倒楣?
之前賣房子,買方的錢是直接先匯到我貸款的銀行清償我的貸款,剩下的錢匯到履保。我貸款的銀行才塗銷設定,然後我辦過戶給人家。 一般不是都這樣嗎?
先謝謝各位大大的教導
有履保時:
1,過戶前:買房需決定貸款銀行並將設定文件提供給地政士,確認買房已將全部自備戶款匯如履保後才送過戶。
2、過戶後:已為買房名字,經買方確認屋況後由買方貸款銀行撥款清償賣方貸款。
3、待賣方取得清償證明並塗銷設定後,買方銀行始將清償賣方貸款後之餘額匯入履保。
4、完成上述事宜後即可交屋。
所以買方於交屋當天一定要請地政士調閱最新謄本,所有權部只能有買方名字,他項權利部只能有買方貸款銀行的設定。
乙如果是個人,被民間設定住的房子誰敢買?除非有某個人願意不貸款去接手,把白花花的銀子給甲,然後自己去處理這個民間債務的問題(有人這麼傻嗎?),如果要貸款,民間第一順位設定,銀行是不貸款的,一定要你去叫乙塗銷後才會貸款,你自己想貸都貸不到,更不用想賣給下一位了
這是我以前處理我家被民間設定的經驗,當初連叫他們先解除設定,我們去房子增貸後還他們,都不肯,最後沒辦法,用我的存款,跟去貸了50萬,先還給民間設定,再塗銷,塗銷後轉貸再增貸
ps.轉貸是因為原銀行利率太高,銀行又看我們被民間設定,想說我們也轉貸不了,不願意降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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