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因為之前有委託仲介賣房有簽專任約到103/1/1。
是不是103/1/2之後我就能自己賣了呢?但是因為有一條款:
<專任期限過後次日滿3個月內,不得與經仲介帶看過之個人配偶2等親以內自行完成買賣房屋,如發現需補足服務費給當初帶看過之仲介公司>
可是我從來沒看過他帶去的看屋的人也沒人出價,到時候他是不是可以主張整個台灣人他都帶去看過,所以我不能在合約到期三個月內賣房子?
帶看過的人名單是要跟他拿嗎?他可以不給或是寫一個2300萬人的名單給我嗎?
另外契約變更書可以縮短專任約時間嗎?寫這個是不是要仲介許可才能寫?
專任約半年已經夠久了,再等三個月就更久。第一次賣房子就簽專任,才知道專任約簽下去限制這麼多。
lcc0809 wrote:
請問一下,因為之前有委託仲介賣房有簽專任約到103/1/1。
是不是103/1/2之後我就能自己賣了呢?但是因為有一條款:
<專任期限過後次日滿3個月內,不得與經仲介帶看過之個人配偶2等親以內自行完成買賣房屋,如發現需補足服務費給當初帶看過之仲介公司>
什麼不約簽偏偏被騙去簽專任約....
lcc0809 wrote:
可是我從來沒看過他帶去的看屋的人也沒人出價,到時候他是不是可以主張整個台灣人他都帶去看過,所以我不能在合約到期三個月內賣房子?
帶看過的人名單是要跟他拿嗎?他可以不給或是寫一個2300萬人的名單給我嗎?
有沒有帶看過房仲說了算
反正仲介認為他帶看過了就會告你
你怕麻煩就乖乖付錢了
lcc0809 wrote:
另外契約變更書可以縮短專任約時間嗎?寫這個是不是要仲介許可才能寫?
專任約半年已經夠久了,再等三個月就更久。第一次賣房子就簽專任,才知道專任約簽下去限制這麼多。
專任約簽下去就準備被仲介當肥羊宰,千萬要小心
專任約簽了仲介也不需要幫你賣房子了
反而會回過頭來砍你價
反正只有他能賣你不降價就只能被封鎖在市場之外
這時後仲介的心力會放在其它一般約的案子
你的案子等你願意賤價賣出自然會通知仲介,慢慢來沒關系
你堅持就是不賤價賣房也沒關系,只要隨便弄到你違約賠錢就好了
到頭來你只是莫明奇妙的簽了一個處罰自己的條約,然後賠錢或賤賣房子
房仲光是簽到專任約就有業積了,還能進一步坑你,看你是要賠錢還是賤賣房子
你要賤賣房子的話就出人頭把你的房子吃下來再高價轉賣
所以專任約絕對不能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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