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本人(42歲)想購買萬華某地區的舊國宅,但聽說那裏以後要蓋"公營住宅",不曉得以後是否可以"原住戶的身分"入住?...2."公營住宅"是否有限定20~40歲者?...家庭成員名下都不能有房產嗎?...各地不同的公營住宅申請條件相同嗎?..3."公營住宅"是否採 "承租" 方式?...若原住戶能入住,也是採租賃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