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刊登一戶房屋,好奇上網一查,發現除了房仲外屋主本人也同步刊登在出售,打了電話問了屋主,屋主說跟房仲是一般約,目前只看過這社區其他戶別,房仲也在安排看屋,請問如果不透過房仲帶看而是透過屋主看屋及出價買下買方會不會有法律問題?或是仲介費的問題呢? 該注意些甚麼好?
就算屋主與房仲人員有認識只要 1買方沒簽專任約都沒事 2房仲人員沒帶看過也沒事 但有時房仲會用話術讓你擔心 如果真的喜愛這房子...不如自己先約屋主看房下訂金 別想說先找屋主看再請仲介殺價...這時成交仲介費用必須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