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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

已繳罰金
2013-09-10 15:44 發佈
國稅局為何知道你當初買300
如果找不到發票
為何不採用國稅局認可的第二種方式
用"100年度房屋評定現值"當作財產交易所得
300萬的老透天房屋評定現值一定遠低於70萬
希望有幫到你
土地的部份有繳過土地增值稅應該不會再被課稅。
房屋的部份各縣市都有一個房屋現值的百分比,當初房子賣掉的時候代書應該會順便幫你算,告訴你隔年度應申報的所得。房子那麼舊,應該稅金只有一點點(幾千)而已。
cindy063943 wrote:
我97年買了300萬...(恕刪)




叫你要誠實申報納稅........

你一定是連申報都沒申報.....................


我說錯請炮我..........






假消息,恐嚇文?~~~~€€€€€~€~~~~€~€€~~~~~~~~~~
私心.知識.經濟會限制到自己視野
一看就漏洞百出,怎麼可能傢俱可以拿來抵稅,

連交易有哪些稅目都搞不清楚。沒圖沒真像啦。

cindy063943 wrote:
我97年買了300萬...(恕刪)


97年還沒實價登錄,請問國稅局以何依據得知閣下買房是300萬?

小澍0617 wrote:
97年還沒實價登錄,...(恕刪)


其實要查很簡單的,查資金流向就知道了.
300萬,一定是會現金匯款+貸款.

貸款一定查得到,匯款都會有交易資料可循. 除非是拿現金直接給.
不過國稅局會對樓主這種兩三百萬的下手,的確有點出乎意料之外.通常他們都是對大咖查.
既然已經被國稅局告知
良心建議你補稅
財政部財產交易所得認定標準乃針對無法查核購入成本的案件
都已經查到了,你現在要做的是找出所有有利抵扣單據
包含仲介費,契稅...等單據,以進行扣抵
不然後續還有罰鍰本稅0.5倍至2倍

你或許會認為這跟實價課稅有何不同
答案會讓你更無奈,這是屬於個人綜所稅部份
政府實價課稅所覬覦的是土地房屋等增值稅與其本稅所附加
實價登錄...呵呵

溫水煮青蛙


希望幫得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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