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地下室建商隔數間套房出售,合法嗎?

請問:
1.大樓地下室,當初建商規劃部份供公共使用(如洗衣間,健身房等),部份隔成數間套房出售,說有獨立產權,這是合法的嗎?...
2.是不是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建築法規規定.."大樓地下室需做緊急避難使用"?...
能否如我上述隔成數間套房出售?...或是全地下室除套房外,還有其他空間可供緊急避難使用即可?...
3.這樣的物件買賣過程需注意甚麼?...
4.上述若合法,因處地下室,該套房僅靠空調沒對外窗,可否自行在其中一道牆面上施工開一扇窗?(該牆背側為花園)...需該大樓管委會同意或全大樓住戶同意是嗎?...
2013-09-09 10: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大樓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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