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十三、驗收:「買方就本契約所載之房屋有瑕疵或未盡事宜,載明於驗收單上要求賣方限期完成修繕,並得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1.如果要求建商賠償,請問可以依據什麼條文?2.據我所知,防水要從外部處理且須敲除至RC表面,(也就是說油漆+粉刷層+防水層均要敲除,直到RC表面為止),如果廠商只是打針,隨便敷衍拖過保固的話,請問該怎麼辦?註:這是親朋好友遇到的問題,所以,我的手邊沒有契約,但是,曾經看過契約,印象中,沒有針對漏水有特別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