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家中購入一棟近千萬二手透天屋
很不幸發生了一些事情,急需一筆醫療費
現在手頭很緊沒有多餘的現金
再想到未來的房貸可能沒辦法打過
目前房屋契約已打
已交10萬訂金和20%頭款
11月才交屋,並且未完稅
如果毀約我方還須付出多少?和應該注意的事項?
以斡旋金的方式來說,斡旋金轉為定金後,如買方有反悔不買情事,或違反已約定事項致無法簽訂買賣契約時,定金由賣方沒收。若是賣方反悔不賣或違反已約定事項致無法簽訂賣賣契約時,賣方應加倍返還所受之定金。
以要約書的方式來說,賣方承諾簽認要約書內容後,若有任一方反悔違約,違約之一方須賠償買賣總價款的3%違約金給對方。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後,若有任一方拒不履行契約或反悔的情形,另一方可依契約約定完成催告,若仍不履行時,則可解除契約,並依契約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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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貴唷 wrote:
上個月家中購入一棟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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