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這傳單還真有點不好意思

一個悶熱的午後
車行經過新店北新路某路口
遇紅燈停下來
但見路旁一個小哥
留了滿身汗
手上一疊廣告單.沿車鞠躬哈腰
無奈願意打開車窗的不到三分之一
我想雖然拿了多半隨手丟棄
但就拿一張幫幫人家吧
也好讓他早點收工休息

下個路口又是紅燈
我便瞄了瞄看看內容
某某建案.9X-10X坪.超值震撼價每坪5X萬起
所以一間至少四千五百萬起跳
超不超值我不知道
也沒震撼到我
畢竟大台北賣這價格的房子可不少
只是有個小小疑問
行銷不是要看對象嗎?
怎麼賣四五千萬的商品弄得跟四五千塊一樣?
不是應該燙金內頁.絨布外套
放在精品店或俱樂部裡
請帥哥辣妹發給正確的對象才是

像我這種換成日幣都買不起的過路人
拿了這傳單還真有點不好意思!
2013-08-31 18: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傳單 意思

燕子湖 wrote:
一個悶熱的午後車行經...(恕刪)

這也倒不一定.發傳單是一回事啦.到了豪宅的樣品屋銷售中心又是一回事了.其實豪宅也是有很多隱性的買家.如工頭.田僑.不見的有錢人都一定穿西裝開名車.吃好餐廳的啦..
如影隨行 wrote:
這也倒不一定.發傳單...(恕刪)
發單目的在於宣傳 是否有人因收到這張單便來買一戶 反而是次要的 就如您收到單後 便上網來發文 對廣告效果言是成功了 因為現在有更多人知道這回事了 若能如漣漪般慢慢傳開來 終將會碰到有興趣的買家 銷售基本都是這樣 絕大多數時候 商家無法得知買主在何方 只有如雷達般不斷放出脈波 期盼波動能碰到目標 所以發傳單,廣播,電視都可視為發出的脈波

燕子湖 wrote:
像我這種換成日幣都買不起的過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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