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悶熱的午後
車行經過新店北新路某路口
遇紅燈停下來
但見路旁一個小哥
留了滿身汗
手上一疊廣告單.沿車鞠躬哈腰
無奈願意打開車窗的不到三分之一
我想雖然拿了多半隨手丟棄
但就拿一張幫幫人家吧
也好讓他早點收工休息
下個路口又是紅燈
我便瞄了瞄看看內容
某某建案.9X-10X坪.超值震撼價每坪5X萬起
所以一間至少四千五百萬起跳
超不超值我不知道
也沒震撼到我
畢竟大台北賣這價格的房子可不少
只是有個小小疑問
行銷不是要看對象嗎?
怎麼賣四五千萬的商品弄得跟四五千塊一樣?
不是應該燙金內頁.絨布外套
放在精品店或俱樂部裡
請帥哥辣妹發給正確的對象才是
像我這種換成日幣都買不起的過路人
拿了這傳單還真有點不好意思!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