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是透天厝,建地、等則73年、土地面積81平方公尺,建物總面積100.95平方公尺、
一樓面積39.83平方公尺,二樓面積48.83平方公尺,騎樓面積12.29平方公尺,原本
二樓有前後陽台(皆以外推),陽台面積不在建物謄本裡面。
小弟家3樓被舉報違建,3樓是以鐵皮搭建,前後是窗戶搭建,左右鄰居也
是違建(82年前鋼筋水泥造),我想申請合法(補程序),請問可以申請嗎?
我家廚房也是違建,但屬82年前舊違建,只有一層,屬於斜屋頂,我家空地應該只
剩下1坪多(防火巷範圍),若拆除部分廚房來讓3樓合法我願意,請推薦一下有建築師嗎?還是懂法規,騰本上房屋寫69年蓋好
我在苗栗,感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