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在大家都會上網去看實價登錄對吧,我想到了一個問題想和大家一同討論分享:
如果賣方將自己的房子賣給自己人,並且賣了一個理想的價格或甚至賣了一個高於市場行情很多的價格,那在實價登錄上不是就打了一個底價在那裡了嗎?所以未來這個區域或是這一個建案的價格就固定在那裡很難動了,賣方只要將左手賣給右手利用這種把戲,這樣賣方就只需要花很小的交易費用就可以達到很好的廣告效果,就算因為奢侈稅需要放二年對他們來說也没差吧,二年到了再拿出來賣就好,而且我覺得現在一定有賣方或建商已經在搞這樣子的詭計了,實在令人担心政府的政策變成商人拿來投機取巧的好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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