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我居住社區棟別總共有30戶,居住第一年社區公共電費與公共水費均攤皆為30戶,於民國101年時15樓住戶將2戶買下並打通,其電表與水表變更為1戶,使得公共電費與水費平均分攤變為29戶,問題來了,使用坪數較多其公共電費與公共水費使用上也較多,其他的28戶不應該分攤其合併戶的公共電費與水費,請問各位鄉民不合理與不公平現象要如何解決?
舉例而言:
未合併前總住戶30戶-->公共電費12000/30=400/戶
兩戶合併為一戶總住戶29戶--公共電費12000/29=413/戶
我們社區管委會說這個很合理,大家要幫合併戶均攤他的公共水電費!這合理嗎?
while9090 wrote:
很合理阿...他兩戶...(恕刪)
裡面住的人變多了.....使用公共電費當然也變多了,況且我們社區對陽台會實施開燈18:00~22:00每天,要其他住戶幫忙他兩戶的公共電費,這很不合理吧!
那這樣好了我聯合其他住戶併成一戶與他均攤電費好了
12000/2=6000 他的公共電費變成6000元 剩下6000/28=214元/戶
這樣我均攤公共電費變214不是更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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