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變更的疑惑?

某人拿給我看某仲介公司的契約變更書.
但我怎覺得不太合理, 各位看法如何?

1. 簽委託賣約時仲介就要求賣方把契變上的價格也給同時簽了.
2. 4%是佣金上限, 但可折佣. 那怎不乾脆在主約上就改為1%?
3. 收斡就要給7天專任, 以做拉價用.

契約變更的疑惑?
2013-08-08 21: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契約 疑惑

louissvs wrote:
2. 4%是佣金上限, 但可折佣. 那怎不乾脆在主約上就改為1%?

可能是仲介慣用的手法
都說服務費可再談,叫你先簽的再說
但是簽下去白紙黑字就是照4%收
仲介事後還會說是你自己要簽的怪不了別人
難到有人用槍逼你簽嗎?
長那麼大還不知道簽約是什麼意思嗎?
反正就是照合約走不然法院見 ...等等之類的

louissvs wrote:
3. 收斡就要給7天專任, 以做拉價用.

專任約決對不能簽
簽下去就完蛋了房子就由房仲接手操控
屋主等著被當肥羊宰就好了


面對房仲只能小心再小心
millionbonus wrote:
可能是仲介慣用的手法...(恕刪)


這個契約的第三條就已經寫得很明了,簽了法院見的機會很大!
折讓佣金的部份是房仲最後會對屋主做的狀況,要讓屋主產生惜售的心理!
房仲對這個屋主做狀況應該一段時間了,一個禮拜的專簽就可以進入收割期!
肥羊快上鉤了!

louissvs wrote:
某人拿給我看某仲介公...(恕刪)

第一點是要套你的底價.然後以底價再用力砍殺.
或是剛好到底價妳就必需賣了。
第二點假設一百萬的房子加服務費是104萬.房仲可說
我不要服務費.則100萬就可成交了。
第三點專任約就是房仲獨賣,屋主自己都不能賣。
舉例:某甲有一房子市值150萬,在看了房仲的溫馨廣
告後完全相信房仲,故與房仲簽150萬委賣合約,並在
房仲遊說下簽署104萬之契變書及同意收斡後給予
七天專任約,房仲見有利可圖,遂找女友當人頭出價
100萬並以20萬本票下斡,在專任約及契變書及房仲不
收取服務費下,屋主面臨需照專任約及契變書100萬賣房
或是賠買方20萬的狀況。最後屋主因懼怕纏訟法院,遂按約
以100賣房。並發誓以後不再相信房仲。房仲在以女友當人頭購買後再以市價150賣出。
凈賺50萬,房仲妥善利用這50萬,帶著女友到歐洲旅遊還
買了兩個名牌包送給女友。(以上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此三條絕對不可簽屬,若有問題,代表太嫩,請多爬文。
lily3682 wrote:
第一點是要套你的底價...(恕刪)


那房仲太嫩了,搞100萬的房還要女友出錢買下來真是太嫩了!
一般是搞上千萬的房,告上法院要違約金,女友不用買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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