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是高房價的推手嗎?從前我不這麼認為
我也和大多的一般人一樣,覺得房仲只賺買賣共6%,出價達屋主底價應該就無須繼續哄抬,要買方加價
因為說實在的,加價的部分乘以6%實在不多,但卻有可能會失去一個買家。
但若高出屋主底價的部分全部都讓仲介拿走,聽說是違法的...而且我想也應該沒有一個屋主願意才對,畢竟金額可能不小。
近期聽到一個說法,房仲在達到底價時,會和屋主商量(還是威逼利誘),高出底價的部分和屋主對半分(應該會簽立另一張合約),可以有多拿錢的機會,我想每個屋主應該都會願意才是,若屋主不願意,已達底價,房仲直接賣底價給買方,屋主仍然沒賺頭。
因只簽過買方合約,沒看過賣方合約,想請問各位有賣過房子的朋友,真有遇過這種情形,還是又只是房仲說的天花亂墜 ? 又這樣的方式是合法的嗎?
房仲越多~亂象越多~~
一個沒有自身產品的服務業~~住豪宅開進口車的人比例很高~~這些錢是怎麼來的??
光6%~一年就被賺走多少冤枉錢~~更別說檯面下的黑手~~
除了交易透明化~實價登錄外~~還要降低服務費才合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