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恐怕不夠補,奢侈稅還要擴大稅源稅基
15%必須上調到30甚至50%,買方賣方都需課稅(比例不同)的情況下
或大幅快速調漲公告現值,增加土增稅以及房屋稅
才有可能補一點國民年金黑洞吧....
KCLin0423 wrote:
這是在變相課稅嗎?
大部分的長住者,住了幾十年好好的,也為從房地產得到任何利潤
為了房地產政策或者不當的年金政策卻要被當成課稅來源
而課個資本利得稅卻是幹聲連連
恕刪)
政府本來就該是大房東啊,不然怎麼有效活絡土地利用? 如果都不抽稅,只會變成古代地主,有錢就囤積,不開發, 不出售, 不租, 誰也管不了。
美國政府就是全美的大房東,房屋稅很高,政府跟媒體看到屋價大漲時會警告購屋者,不要買了房子沒錢存退休金,因為當退休金繳不起房屋稅時,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拍賣的。這樣的社會有錢買房不見得有錢繳稅的狀況下,人民會自己評估買屋需求,而非一味囤積,所以房產不會吵到太誇張。最近雖然有大陸炒手去炒,但不可能持久,因為持有成本高,而且炒作區域也僅限外來移民多的加州為主。
台灣政府想學的話,也可以學對岸
那邊是以全家總居住面積來算房屋稅(奢侈稅)
一個人給你60平方米(18坪)的居住空間的基本稅,全戶人口的房產面積要加總計算,而不是算房屋間數。
一家三口有 兩間房子 總面積在 180平米以下 是基本稅率,超過就要開始依面積累進稅率
基本稅低,累進稅高
(夫妻基本上不能分戶, 未成年子女也不能分戶...)
台灣目前的算法一家三口有三間房子,每間登記一個人,就通通算自用,這算哪招? 根本抽不到非自用住宅的稅
KCLin0423 wrote:
個人主張,課徵資本利得稅,尤其是短期高房地產交易所得稅才是正途
政府/國稅局已經在默默進行了...這幾年也發了不少補稅單...
只是目前對付的都是高總價交易,低價交易較少查核,所以一般網民才無所覺吧

nicayang wrote:
台灣目前的算法一家三口有三間房子,每間登記一個人,就通通算自用,這算哪招? 根本抽不到非自用住宅的稅
這又是哪來的說法呀!?老婆未成年小孩若都能當人頭,都是自用宅,誰還會顧忌奢侈稅!?網路發言也要稍微有所本吧

PointView wrote:
這恐怕不夠補,奢侈稅...(恕刪)
怎麼還有人奢望一個早就知道『無用』的稅目勒?
財政問題?無非就是『開源節流』這幾個字!

『資本利得』沒課到稅才是問題!

有賺到錢?
我想有錢人應該不介意『贊助』政府一些零頭吧?
老是把腦筋動只想到不動產上面.......

股票、期貨.....?這些就沒有資本利得.....

現在房價高?就從上面挖
......難道等房價低,收不到還得退的時候?
再來改一次!
『年金、退休金』不改革?就算收再多的稅也補不了那個『無底洞』.....

當初算錯?現在就趕快改......

一直害怕得罪軍公教?
那明年選舉一到,大家就有戲可看了....
今年還外加一個十足擾民的『補充保費』!




這個政府,年年都有收錢的名目?真的是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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