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代購是否合法??

想請教一下有經驗的或知道的大大們:
若朋友抽到合宜宅不打算購買, 是否可由他人出資購買, 此行為是否合法?
對於予出資購買的朋友,如何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還是會因為行為本身就不合法,任何的法律動作都無法保障出資人的權益, 如名義購人反悔,要求額外費用,或至可移轉出售年限前死亡..等等

先謝謝大家..
2013-07-11 12: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住宅
如果事先有"資格"審查.. 何來"代購"一說?

~破壞遊戲的孩子~ wrote:
想請教一下有經驗的或...(恕刪)
1. 使用中籤人的名義購買, 就合法. 2. 要保障出資購買人的權益, 可以由中籤人出具本票給購買人, 並且將該房子設定給購買人當擔保.

~破壞遊戲的孩子~ wrote:
想請教一下有經驗的或...(恕刪)

不是代購! 是買賣!!! 代購是沒有保障!! 買賣才有信託法保障
只是林口這案子..從下訂到交屋..前後要經過兩年空窗....若是要完全過戶到新屋主名下.要七年...

不可不慎!!!!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謝謝大大的分享,
所以看來保障大約就是拿回本金, 是這樣嗎? 如出資800百購買, 抽中者開出本票800百並以房屋擔保..
若7年後房價沒漲, 自然沒有問題, 若房價上漲, 抽中者可以本票價值取消此一行為, 最多加個利息, 對嗎??!!
銷售規範:
1.為防止不當炒作房價,合宜住宅承購人除繼承或依法強制信託外,自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將住宅及其基地出售、出典、贈與、交換或信託移轉予他人。
2.合宜住宅簽約後經本署或指定機關發現不符資格者,買賣契約不生效力。

只有有任何一方反悔,就是二敗俱傷(買方不想賣,賣方不想買或付不出錢了)
因為先前的買賣契約變無效之外
有可能還要吃上違約15%總價的罰金
去問問仲介,說不定會有辦法。不過風險很大。

~破壞遊戲的孩子~ wrote:
謝謝大大的分享,所以...(恕刪)


可以開兩千萬呀~擔保品房子~~到時看他要付二千還是付房子呀~~~

HiDoris wrote:
1.為防止不當炒作房價,合宜住宅承購人除繼承或依法強制信託外,自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將住宅及其基地出售、出典、贈與、交換或信託移轉予他人。...(恕刪)


上面這個狀況~如果遇到法院強制查封?不知道要怎麼算厚?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可以開兩千萬呀~擔保...(恕刪)


開兩千萬...7年後
出資者強制兌換
中簽者...賠了房子還要倒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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