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扯~~房貸結清 戶頭卻繼續被保險公司繼續偷扣款

去年有申辦HSBC的房貸 保的火險是美商安達產物保險
後來因為一些理財規劃的關係
就提前把房貸結清了
但因為是提前結清
所以還沒有塗銷
也還有戶頭在HSBC做一些投資

但因為後來跟HSBC處的有點不愉快(一直跟我要帳管費)
就先把戶頭的錢
集中到其他戶頭去

沒想到在7月初
卻突然收到美商安達產物保險的扣款失敗通知
整個嚇到了
經過和美商安達產物保險確認
才知道
美商安達產物保險不會主動確認客戶是否已經結清房貸
還會繼續偷扣款
好在戶頭已經清空了
如果還有放錢
不就被他自動扣下去了?

現在HSBC和安達產物在互推責任
都認為對方應該要主動詢問/提供房貸已經結清資料
整個無力....

各位在結清房貸時
也要記得跟保險公司結清保單
說不定還可以退一些保費
不要像我一樣
以為銀行會幫我處理好

當然
我以後不會再跟這兩家公司往來了.....
2013-07-05 18:08 發佈
如果保險公司事先沒有知會你要扣款,的確是服務不週的地方
但是於法上沒有問題.

就法律層面而言,沒有房貸也可以投保地震火險.保險公司續保時頂多把要保人改為所有權人

就我知道的某些銀行和配合的保險公司之間會做每年到期續保批次通知
由保險公司通知續保動作.
1.有沒有做通知要看保險公司的舉證
2.有沒有收到通知...其實不容易舉證,事後很難證明

而銀行是[不會也不能]主動幫你退保費這件事.


大大也先冷靜一下.
重點是你有繳保費了嗎?好像沒有
所以你的房子在某種程度上沒有保障.
要不要保你自己評估吧!




lyi33tw wrote:
就我知道的某些銀行和配合的保險公司之間會做每年到期續保批次通知
由保險公司通知續保動作.
1.有沒有做通知要看保險公司的舉證
2.有沒有收到通知...其實不容易舉證,事後很難證明

(恕刪)


同意您的看法
只能說保險公司真的蠻賤的吧
但我很難在法律上有所主張
畢竟也沒有損失的事實

整個問題的焦點在於:
1.HSBC給了保險公司無限從我戶頭扣款的權利(只要房子還是我的名子)
2.保險公司不需要經過我的同意,就可以從我的戶頭扣款

理論上
保險公司應該要通知我是否同意續保等等
但是明顯的
他鑽了漏洞
只是寄了一個通知函之類的就算數了
就繼續幫我加保

HSBC銀行方面
則是在明知我已經結清房貸了
卻還是放任保險公司從我戶頭扣款
我們都很清楚
當初保火險的原因是因為銀行貸款時的要求
他卻故意忽略這個事實
主張兩者沒有關聯
真的是....

好在我的戶頭都有控管
如果忙一點沒在看
可能要扣款過了幾個月才會發現
到時要退款可能就會有爭議

經過這次教訓
我會更注意房貸的一些細節
不過這也是我第一次跟HSBC合作
應該也是最後一次了...

dennis10 wrote:
整個問題的焦點在於:
1.HSBC給了保險公司無限從我戶頭扣款的權利(只要房子還是我的名子)
2.保險公司不需要經過我的同意,就可以從我的戶頭扣款..(恕刪)


你的焦點:
1.因為你當初簽的授權書並無約定哪時中止,這部分我想HSBC跟保險公司都沒錯。
2.保險公司有經過你授權,不然怎麼扣錢?

你授權書上並無註明貸款結清火險終止吧?這事情還是自己多留意吧。
說人家偷扣就有點...
結論是你的房貸專員不夠盡責,沒提醒你這點。你自己也忘了,怪不得保險公司。
產物保險(不管任何險種),原則依規定最長為一年期保險,不得承做長期保單(機車強制保險例外),這是和壽險不同。

舉例,汽車保險,不因貸款買車,而變成長期投保,必須一年一保(即每年重新投保,每年給張新保單,而且消費者可以自由更換產物保險公司投保),所以每年都會接到保險公司續保通知。如不理會,保險公司不能直接續保。如果直接續保扣費,依法不合,請向金管會申訴,依規定可處罰罰金並記點。

同理,可以知道火險續保運作模式,無要保人同意續保,是不可以續保,保險公司必須提出合法續保要保書(有要保人簽名)為憑(非通知函)。火災保險的要保人,並非銀行,銀行是受益人。依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負保險費給付義務。如果銀行是要保人,當然保險公司不能找被保險人要保費。
續保通知函,法律性質為要約引誘,要保人同意為要約,保險公司同意續保為同意,此時保險契約才成立,要保人繳交保險費,保險契約才生效。

關於,防止偷扣保險費,有兩個方法可以處理:
1.現金繳費。(含便利商店繳款)
2.信用卡繳費。(因為每年是一張新保單,信用卡繳費,必須每年親簽)

另外,關於銀行及產險公司爭議問題,因為兩者的主管機關都是金管會,主要是違反金融作業規定,建議向金管會申訴,就會有正式書面的解釋。

提供參考。
基本上火險跟房貸並無絶對關係.
沒有房貸, 依然可以保火險.
如果樓主可以找出當初投保的保單, 可能會看到有一條, 說明一年到期後, 要保人如無申請停保, 則自動續保的條文, 如果沒有, 那樓主就應該去申訴吧
自動續保的條款,是附加在抵押權附加條款內: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住宅火災保險附加地震基本保險抵押權附加條款
第八條
本保險契約在被保險人住宅抵押貸款期間內,經按年度繳付各年期保險費後,視為每年依主管機關最新核定之保險單自動續保。

還清貸款,縱未塗銷抵押權,依保險法第54條規定,該附加條款應該解釋為無效了。
保險法
第 54 條
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銀行代收保費作業事項的作業規定:

配合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實施委請銀行業代收保費相關作業事項
中華民國091年01月31日
一、本保險首次由貸款銀行辦理投保時:保險公司應將保險單及保費收據交送貸款銀行,其保險單正本及保費收據副本由貸款銀行留存,保單副本及保費收據正本則轉交保戶;貨款銀行應於次月十日前將所代扣之保險費繳交保險公司。
二、本保險續約時:
(一)原簽單公司應於保險到期前二個月將自動續保通知書(載明原保險契約行將到期及續保保險費將於新契約生效後自借款戶指定帳戶自動扣繳之意旨)寄交保戶並同時副知貸款銀行;嗣經貨款銀行告知續保客戶明細。保險費經自借款戶指定銀行帳戶扣繳後,貨款銀行即留存保險單附表正本及保費收據副本,另將保單附表副本及保費收據正本交送保戶。
(二)保險公司於每月十日前將次月到期之保戶明細資料表提供予貸款銀行(分行)之營業單位,俾供銀行作業人員按期檢查並自該保險到期借款戶之帳戶中扣繳保險費。
(三)貸款銀行應於每月十日前將上月所扣繳之保險費繳付保險公司,倘借款戶帳戶餘額不足扣繳時,貸款銀行應即將未繳清保險費之借款戶名單提供保險公司催繳;而於次月十日前借款戶仍未繳清保險費者,即可由貸款銀行墊付使保險契約繼續有效;倘於該日期前貸款銀行亦未能墊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即以書面通知保戶並副知貸款銀行自翌日起終止保險契約。
房貸跟火險真的是完全沒什麼關係的耶!

記得我在去年賣掉房子....手續都辦好了,也已經交屋完成~~

三個月後,產險公司也是寄一張續保通知書 (是已經賣掉的房子),上面條款註明:此份文件為【通知客戶】,若有任何問題請【主動來電告知】,否則時間到了也是會扣帳。

1589 wrote:
自動續保的條款,是附...(恕刪)


感謝前輩的分享
真的對法令非常的清楚啊~~
小弟自嘆不如

也感謝各位網友的分享
在這根各位報告一下最新進度

HSBC基本上違反了
配合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實施委請銀行業代收保費相關作業事項
本保險續約時:
(一)原簽單公司應於保險到期前二個月將自動續保通知書(載明原保險契約行將到期及
續保保險費將於新契約生效後自借款戶指定帳戶自動扣繳之意旨)寄交保戶並同時
副知貸款銀行;嗣經貨款銀行告知續保客戶明細
保險費經自借款戶指定銀行帳戶
扣繳後,貨款銀行即留存保險單附表正本及保費收據副本,另將保單附表副本及保
費收據正本交送保戶。

沒有告知續保客戶明細,就將保費從戶頭扣掉。

基本上這幾天跟HSBC討論,會中止全部跟該行的交易(戶頭、外匯等等),全部解約。

美商安達產物保險基本上違反了
本保險續約時:
(一)原簽單公司應於保險到期前二個月將自動續保通知書(載明原保險契約行將到期及
續保保險費將於新契約生效後自借款戶指定帳戶自動扣繳之意旨)寄交保戶
並同時
副知貸款銀行;嗣經貨款銀行告知續保客戶明細。保險費經自借款戶指定銀行帳戶
扣繳後,貨款銀行即留存保險單附表正本及保費收據副本,另將保單附表副本及保
費收據正本交送保戶。

完全的沒有通知到我,應該是寄掉了
我已經要求終止合約了,並確定無扣款,相關款項扣回等情形,其餘我也拿他們沒皮條啦。


為了避免以後民眾辦理上有類似的困擾,我已經請雙方準備資料,提供給金管會作為消費爭議訴願。
剩下的就等金管會回覆再上來報告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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