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一個朋友最近在台南市西門路附近買了一棟20幾年的透天厝, 一般來說房子中間的柱子都是屬於共用柱子, 使用權應該分屬左右兩間屋主各占一半, 但他碰到了一個問題是, 左右兩邊的鄰居都稱騎樓中間的柱子, 是他們的, 他們有權使用, 因此把冷氣機室外機裝在柱子上, 佔去了我朋友應該有的一半柱子權益, 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專家, 這樣的情形是否有特例? 如果真的講理講不通, 這種情況要請警察, 或是法院幫忙協調證明柱子非左右鄰居他們自己想的, 屬於自己的而非共用的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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