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認為算是凶宅. 有人知道是哪棟?
賴婦101年買淡水15樓,以1400多萬買下並交150萬簽約金,1週後從管委會得知原屋主女兒從19樓頂跳樓身亡,認為買到凶宅,提「返還買賣價金」告訴,還稱愛犬每到此就無端狂吠[吹九雷],賴婦還聽說,事後鄰棟大樓1名老人,無緣無故也跑到這間住宅樓頂跳樓自殺.
士林地院卻認為,在頂樓跳樓而非在家自殺,判非凶宅, 不可解買賣約。
這一點我就很推崇信x的做法
很久之前到信x房屋下過斡旋,雖然房子沒買到,但是他們會把該社區,哪一棟民國幾年發生過什麼意外,還有新聞報紙的影本給我看,並且簽名,雖然沒有成交,但有贏得我的信任。
因為買賣本來就是心甘情願的,屋子如果有什麼意外狀況,誠實告之,也還是會有不介意的人去買。
退房沒辦法,除非屋主願意原價買回。
可以參考我的做法。我之前有買過一間房客自已到頂樓跳的,事前屋主有告之,我用比市價便宜一點點的價格買,之後出租,隔一陣子再賣掉,賣掉時我也有告之那一棟的事情。
阿密陀佛
任何事情都能解決,我朋友家裡欠債上億、上阡萬的都有,人家還不是過得好好的,好好的去面對慢慢還就好。感情上的挫折也只是一時的,多和家人朋友聊聊,不要悶在心裡,早晚都可以渡過。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毀掉自已的一生。
仲介朋友也要專業一點,太多仲介幫人買賣房子和賣菜一樣,小心到最後被告到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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