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看上一間20年公寓,雖是公寓 地下室卻有 坡平車位[有獨立權狀],
該社區共50戶,每戶建物面積大小都差不多,公設也是大家各1/50。
但地下室車位只有30個[十坪,有獨立權狀,主要用途: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所以有車位的人 車位建物權狀的 權利範圍是1/30,
看了土地權狀資料,覺得奇怪的是,
有車位的人,跟沒車位的人,「土地持分」卻大家都一樣是1/50,
請問:
1.有車位的 土地持分不是應該多一些嗎? 沒有多 正常嗎?
2.你們家的車位 有土地持分嗎? 比沒車位的人 多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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