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上各位大大假設今有兩塊住一建地各100坪兩地相鄰有人買下兩地後進行合併那麼可否變更為住三建地?又再請問一個問題政府是依據什麼來制定住一住二住三?以土地持有人的立場被設定成住一整個很吃虧啊煩請各位大大不吝解惑謝謝!
Toy Knife wrote:2013-06-15 21:12 #1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評分回報請問版上各位大大假設今有兩塊住一建地各100坪兩地相鄰有人買下兩地後進行合併那麼可否變更為住三建地? 如果這麼輕易變更,那住一(容積率)的土地早就能賣住三(容積率)的價錢了建商隨時都能買到地Toy Knife wrote:又再請問一個問題政府是依據什麼來制定住一住二住三?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Toy Knife wrote:以土地持有人的立場被設定成住一整個很吃虧啊煩請各位大大不吝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