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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又要增加了-7月1日起申請建照之建案汽車停車位面前深度由5.5M增加至6M

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
建築技術規則第六十一條
(三)停車位角度超過六十度者,其停車位前方應留設深六公尺,寬五公尺以上之空間。

(原法規停車位前方應留設深5.5公尺)



簡單的說
這個多出來的50公分又要變成公設面積的一部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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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弔詭的是,建築技術規則第六十條卻將一般車位長度從6M改成了5.5M....
沒錯!!!
你的車位變小(短)了(但售價應該不會因此變少),而車道卻變寬了....
2013-06-11 13:51 發佈
沒差吧!車位的價格又不是看坪數定價的...
這條規定應該是針對之前有些建商在某些不當轉角處畫的車位不好停車,
被住戶抗議後做的修改吧

swfantastic wrote:
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恕刪)


會算在車位的坪數,沒買車位的人沒差~~
只有停車角度超過60度角的車位才有這個深度的需要,絕大多數正常可停的車位,
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而這個面積攤到社區戶數能多多少?
這就是因為以前有些建商在畫車位時都沒有考慮到倒車轉角的問題,
常在車道轉彎的地方也畫個車位充數,
所以現在才會明文規定要留有足夠的深度讓車子可以倒進或開進車位,
如果沒有這一條的話,倒楣晚買車位的人花一樣的錢,卻買到一個停不進去的車位,
這樣也不公平吧!

而且車位尺寸縮小是有數量限制的,不是所有停車位都一律縮小,
所以我想這種面積真的攤到一般100多戶的社區來看,真的多不了多少,
現在的車子設計其實是比以前來得寬,所以車位寬度也增加了

車道屬於車位裡面的公設,而不是住家的公設,
而車位也沒人在看權狀面積有多大,
所以實際上對於價格不會有影響。

yeng131 wrote:
只有停車角度超過60...(恕刪)


停車角度是指車位(車頭)與車道的角度
一般車位基本上是90度,也就是超過60度了歐!!!!
所以,影響的幾乎所有一般車位。


另外,這次是"全面"將一般大車位從250cm*600cm,改為250cm*550cm,長度縮短了50cm

而所謂有數量限制的小車位,又是另外規定
(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五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得寬減二十公分。但停車位長邊鄰接牆壁者,不得寬減,且寬度寬減之停車位不得連續設置。)


所以,以後新建物的停車場,實質上會變成車道寬了50cm,但車位卻縮短了50cm!!!!

THE666 wrote:
車道屬於車位裡面的公...(恕刪)


並不全然歐!!!
這要看清楚是怎麼約定持分的
不然之前就發生車道面積被藏在公設裡,然後全體所有權人持分的情形,然後告上法院。
如果停車場有充當防空避難室的話,我記得車道是會被視為是公設由全體住戶分攤耶...
所以瓏山林那個案例我覺得是另有隱情
也就是說, 下次買車要買<550CM的.


swfantastic wrote:
這次是"全面"將一般大車位從250cm*600cm,改為250cm*550cm,長度縮短了50cm
忍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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