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關於首購自住資格.之前曾經買過房子.但目前無房.
想再買房時是否就不具首購自住的優惠利率資格.
事情是這樣的.我弟和朋友合資炒房.為貪圖較低利率及規避奢侈稅
找了我姪子(我哥的兒子)當人頭買房.據知前2~3天才找我姪子去銀行對完保蓋完章.
應該是還沒核款下來.這事前天無意中被我哥知道了.他相當生氣.
怕日後姪子買房時只能用較高利率.所以為了這事兄弟倆鬧得很不高興.
想請教版上達人.有可能去銀行撤回貸款申請人改其他人嗎?
還是有其他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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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所有參與回覆的網友:
目前確定是辦理一般購屋貸款.不會影響姪兒日後的優惠貸款
謝謝大家!!
tooler wrote:
生氣是應該的,不只瞞...(恕刪)
其實我們兄弟之間感情也不至於太差.我弟也不是刻意要佔姪子這個便宜.
因為照他的說法是好意要給姪子賺錢(房子賣出後要給他3萬.前金已給1.5萬).
一時沒想到後面的問題.最讓人氣的是仲介朋友會不知這利害關係.
缺錢缺太大.自己身邊的人頭大概都搞完了.才動到我家來.(這人我們都認識)
我弟還拿我媽的房子貸款去炒房.當初就質疑過奢侈稅卡2年的問題.
我弟卻回說人家已經做一陣子了.自然有辦法.沒想到是這樣搞自己人.
我後來仔細算了一下.假設貸款500萬年利率差0.5
20年下來差了20幾萬.真的短期炒房利率差一點也差不了幾萬.
但重點應該是奢侈稅2年買賣的問題.聽說利用我姪子買賣是隨時可賣出
不需等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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