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basco wrote:是滴...02年台北市平均約20出頭萬, 新莊不到10萬...同事一樣嫌貴, 他覺得還會再跌......太會算了反而讓他買不了房, 到現在還在租.......現在應該在等下一個10年吧.....(恕刪) 下一個10年後發現原來十年前拚了命還買得起的房子,已經漲到不吃不喝都買不起了...
原來我太帥 wrote:下一個10年後發現原...(恕刪) 那就該慶幸當年沒買,否則拼了命的繼續還房貸!房價就繼續漲到與租比超過100倍好了!反正,買了也沒法賣,因為賣了也變成又買不起!結果就是,用租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