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有意買房,尋尋覓覓後,發現有一預售屋建案還算符合其需求
可惜預售屋都已銷售一空

在機緣巧合下碰到 一已簽約且繳交部分費用之預售屋買主 A
雙方洽談甚歡下,也就敲定 房屋買賣金額
假設 A當初向建商買的金額,假設為 2000萬,A已繳了 300萬,而我朋友洽談之成交價為 2500萬
我朋友與A在簽訂買賣契約時,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有哪些文件要申請?
哪些要更名?
有哪些文件或事項需要找建商
有哪些費用須給付?例如國庫、建商或是........
買賣後是不是給 A 800萬,日後再給建商 1700萬
還請 各位先進 協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