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進遇到營造廠有偷工減料的實情做為業主該如何自保?
一般營造業界的做法是如何處理?
cav099 wrote:
1.乙建廠房2.一....(恕刪)
一般來說機械停車還需於完工後開立合格證明(同電梯等設備)
他會以合格證明來跟你辯,只要你當初合約內有註載品牌型式,基本上他是無理由必須更換
基本上如要更換設備品牌需有步驟
只要營造能提出同等品,經由設計監造,業主等同意才可更換
你如果是公司派駐的業主代表,你先探一下設計監造那邊跟你的主管
(先知道他們是不是知情,這個不琢磨太多了........你懂的)
如是營造私自更改的話較容易的處理方式就是以下
1.不動聲色,初驗打槍此工程與合約不同不驗收(這招最狠你就是拆了,裝回我合約要的)
不過一般都是營造單位請款時請此項工程款就會先劃除不給予請款不會等到初驗
2.鐵材設計厚度是否為1.5mm 如"是"重複1.
如"否"可依合約內有指定廠牌給予a:減價驗收 b:重複1.
以上你都需要備妥資料(合約,照片,........等)
cav099 wrote:
感謝大大的解說
小弟還有一事請教
鐵材厚度(有圖面並有營造廠開出來的材料證明):營造廠說一般業界都是減價收受,業主要求更換不合理?
是不是真的如此?並說公家機關驗收也都是如此???(恕刪)
決定權在設計監造及業主不在營造,就算讓你換廠牌好了也不能連設計都換吧,你憑什麼跟我談減價收受
所以我前面有說到設計圖上是否有1.5mm
上次寫的
"2.鐵材設計厚度是否為1.5mm 如"是"重複1.
如"否"可依合約內有指定廠牌給予a:減價驗收 b:重複1."
我所說的a:減價驗收 基本的要求是在於設計圖上無標示採用1.5mm材料我才使用減價收受
如果是我,不管你的產品價格是高於原規定產品還是低於我直接砍半再說
但現在你是採用不符合的材料我當然要求更換哪來的減價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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