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先進你們好,在家有些奢侈稅的問題想請教,小弟名下有間父親遺產的祖厝,這個祖厝以待在小弟名下十幾年,一年半前小弟買了人生第一間自己的房子,最近想換屋,目前有看到很喜歡也很心動的房子,卻苦於奢侈稅不能將一年半以前的房子賣出再買,那如果我將祖厝贈與給我媽,這樣子我來賣我自己買並且現在自住的房屋會有奢侈稅的問題嗎??有時候想想祖厝真的有點麻煩...就連我想使用優惠貸款也沒辦法.......
porsche200 wrote:各位大哥先進你們好,...(恕刪) 贈與一年有200萬的額度,如果你的房屋公告現值沒超過200萬可以用贈與有一個偷吃步的方法~你一樣可以賣~但有買方要買的時後告之先簽約~等到滿2年在過戶,因為你差半年時間沒有差很多~基本上應該會有買方願意配合。但.....用這招不是沒有風險,風險就是當2年一到後~房價出現的波動~當你們有一方不滿或想反悔的時後~問題就會很多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