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問題

想請問大大!
最近買房!老爸幫忙給予250
01 那一年的贈與稅好像是不得超過220對吧!?
02 那他要是給我220在下一個年度需要特別申報所得嗎??要?不要?

麻煩給意見謝謝
2013-05-10 16: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贈與稅問題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9條規定
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
1個人在同1年度贈與免稅額為220萬,
超過部分 X 10%=贈與稅額。
你的算法就是(250-220)=30萬X10%=要繳3萬贈與稅

可以利用老爸戶頭轉220萬
老媽戶頭轉30萬
共計250萬,一樣不用扣繳贈與稅。
因為每個贈與人的免稅額是220萬

或是利用該法第20條第7款: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也就是說這100也是免稅額,但前提是--婚嫁時所贈與。

依據該法第24條(贈與稅之申報)
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
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
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僅供參考,誠實報稅是國民之義務!!

或是請老爸220萬用匯款
其他30萬
偷偷分次拿現金
這樣就.....誰知道啊??



贈與稅的免稅額是每人每年220萬
所以只要贈與在220萬以內都免贈與稅
至於要在下一個年度申報所得稅嗎
依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如下
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第17款 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
但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不在此限。
所以如果是你父親個人贈與給你就免納所得稅
I感謝專業大大!
WEISON96 wrote:
想請問大大!最近買房...(恕刪)
感謝大大我清楚多了了!
WEISON96 wrote:
想請問大大!最近買房...(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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