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大!
最近買房!老爸幫忙給予250
01 那一年的贈與稅好像是不得超過220對吧!?
02 那他要是給我220在下一個年度需要特別申報所得嗎??要?不要?
麻煩給意見謝謝
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
1個人在同1年度贈與免稅額為220萬,
超過部分 X 10%=贈與稅額。
你的算法就是(250-220)=30萬X10%=要繳3萬贈與稅
可以利用老爸戶頭轉220萬
老媽戶頭轉30萬
共計250萬,一樣不用扣繳贈與稅。
因為每個贈與人的免稅額是220萬
或是利用該法第20條第7款: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也就是說這100也是免稅額,但前提是--婚嫁時所贈與。
依據該法第24條(贈與稅之申報)
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
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
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僅供參考,誠實報稅是國民之義務!!


或是請老爸220萬用匯款
其他30萬
偷偷分次拿現金
這樣就.....誰知道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