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悠活違法區域被令停業(工業住宅也該比照)


開發14年,今年4月才送請環保署環評審查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開發案,因涉及「未環評先營運」
被形容為「台東美麗灣第二模式」,經人檢舉後,環保署上午宣布將轉請內政部墾丁公園管理處,
命其停止開發行為,且現有違法營業區域必須停止,並依法裁罰,裁罰金額目前正由環保署精算中
環保署將依法裁罰,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產生影響、違反環評法義務所得
利益等決定裁罰金額。因為要先查清楚業者究竟已違法營業多少年、不法利得有多少,處罰金額
還要再精算
 ........ 引述 5/2 聯合電子報

雖然悠活我去墾丁住過2次,環境的確很好,但政府施政法律不能有模糊空間,像北部地區一些
工業區宅 或 建商享受容積獎勵但卻沒提供公共空間等等亂像,都應該比照嚴格執法 !


  
2013-05-03 18:06 發佈
啊...我定了下下週末的兒童旅館,會不會住不成?

綜關新聞,很同意 " 公務人員怠惰 " 這件事

也覺得如果沒公民力量的展現( 比方環保團體的抗議 )

就會造成人民公僕的怠惰
工業住宅 的確也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常見建商於乙種工業區或工業區 新建時

建築物用途申請為辦公室或其他合於土地管理法令之用途

來符合法令規定

因為工業區的土地較便宜 所以房屋的售價也相對便宜

工業住宅因此有誘因吸引消費者

建商房屋蓋好後是要依核准用途使用

但不知情的消費者傻傻的以為建商賣的就是合法的住宅

依土地管理規定 工業區是不得當住宅使用 若要裁罰是罰行為人或所有權人 罰鍰金額為6~30萬

建商興建好未賣出去的房子 因沒在使用整個房子是空的 不會有違反法令問題

因此消費者買到工業區的建築物當住宅使用就變成無辜的受害人 建商反而置身事外

如果政府若要認真處理 變成是無辜民眾受害

反而造成另一波消費糾紛與許多的興訟

因此政府只能從興建時把關及利用其他方式提醒民眾以免受害


easier2146 wrote:
工業住宅 的確也是一...(恕刪)


目前有停掉嗎 ??

還是 ??

工業住宅也該管理 ...難到買一般住宅都是笨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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