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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先別買房吧!..房價導向淺論!

前幾天發了一篇勞騷文,有些版大立論良好,有些引經據典,
但也都有帶著些啟發性與知識性,因而慢慢的有了這篇粗淺的想法。
敝人才疏學淺,也知道術論沒有很精闢,請各位版大別介意。

先別買房,想當然耳是希望降房價,但是目前的情況,似乎是..
建商帶頭猛衝引導,後面投資客跟著搖旗吶喊,想買屋自住者最後苦苦追尋。
蓋好一坪隨便喊都幾十萬,投資客敢衝買下再加碼個十幾二十幾甚至更多,
最終想真自住購屋者,也許過著毫無生活品質的日子硬著頭皮買下,或者是看著高高房價搖頭嘆息。

要房價降,似乎緣木求魚。
敝人想到的是..如果從空屋入住率著手呢!

淺論基點是:
基礎起論點是由政府著手制訂空屋入住時間表,只要是可居住之空屋,
規定六個月(可討論)內需要有人{{實際入住}}
,否則開始依照空屋時間開始累加稅金(要多一些,譬如每個月多5萬過少沒效果),過越久稅金越高,讓屋主想辦法把房子或租或儘快脫手。..請補充論述

其實明眼人一看也知道是提高持有成本論,是得沒錯,但我想的是另種思維。

概述:當空屋持有者會因時間增長,不斷增加支出成本,所以會想辦法盡快出租或售出等,
在較短的時間內,應可釋出不少的空屋,讓需要的人可以租可以買。
當出租多賣屋多,價格會近趨合理。..請補充論述

當然這個論點必須要有相當多的配套條件,才能避免漏洞。
如最重要的實際入住,它需要人力巡訪,經查獲造假,一罰百萬起跳,高罰是為了避免鑽漏洞
如規定多少時間開始增稅,增加多少?等等很多很多。..想到請補充。

房價天平若開始傾斜,一方獲利就代表這一方減利。
獲利者包括政府可因房市活絡增加稅收,房仲業者可因大量空屋租售增加仲介賣出成交量或是仲介出租成功量而獲利,最重要的當然是廣大租屋或是買屋入住者啦。

唯一的減利者就是建商跟投資客了,他只能更審慎的評估要蓋屋的地點,更合理的定價,更不敢隨隨便便炒地皮;投資客也依樣需要更睿智更精準的眼光,也不會敢於謾天加價,要不太貴了多撐幾個月..呵呵..可能會頭痛的。
有些人或許有祖屋或是老舊屋或偏僻點,也許透過交易限制,或切結保證後又售出則高額加稅等等一些手段來做切割。請補充
我知道以上的論點很粗糙,我的敘述能力很有限,寫得很亂,希望各位版大能理解我的意思,並期望洞悉我意思者能針對(實際入住)這個觀點的可執行性或不可執行性,加以詳敘指教。
一個方法可執行與否,需要很大量的商討與研究,發出建議論述都好,您可以不贊同,但懇請別用酸言酸語的方式,那並無幫助,謝謝!

個人與網路的力量或許無法撼動施政,但是諾大的房仲業者,如果為此而有大量的成長,以多家房仲者老闆的力量,或者可以與建商角力一番,看誰對施政者有力。呵呵...


2013-05-03 15: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價 導向
買不起房的人多了。
賣不掉房的人多了。
能平衡的就剩稅了。
就看政府何時要殺房地產這隻金雞母
實價課稅
這已經是老早就可以做卻沒有做的東西
只要照市值課稅
政府的房地產相關的稅收可以暴增10倍以上
整個國家的負債問題就可以大幅改善
缺點
1.你家的房屋稅和地價稅會從幾千快變幾萬塊快,幾萬塊的會變幾十萬
2.你家原本可以賣個一千多萬,可能會剩300萬不到

課重稅的話
大部分的房地產就不是投資工具
而是每年要繳大筆稅金的奢侈品
投資客完全從市場消失
房價自然下跌

現在的市況
100間房子要賣
想買的只有30個自住客
但投資客卻有300個
想買的人多 賣的人少
價格自然上漲

kurakilin wrote:
現在的市況
100間房子要賣
想買的只有30個自住客
但投資客卻有300個


這個是假設嗎?
因為各地區不同
只針對實際入住如何界定就可以推翻這個方法了,實際入住定義為何我想應該就無法說明

我買了房住在這可以去度假,可以出國,可以給親戚住,可以給小三住,可以給我好朋友住...

我三天不在家你可以說我沒有實際入住嗎?還是要三個月?

你要怎樣的人力可以證實這件事,這是無解的

有時理想還是要能提出實際能執行的方法才行

@潛水夫@ wrote:
前幾天發了一篇勞騷文...(恕刪)



先不管可行性,這標題跟內文的相關性在哪??

百里侯 wrote:
只針對實際入住如何界...(恕刪)

所以說是個很不成熟的想法,很多細節部分不是一個人可以想的透,
很多的做法也不是一個人能想的出來,太理想化的東西,
真的是存在著很多漏洞,真的要補,看來也是一大工程。
跟標題的關聯,若是這烏托邦的做法能成,您說房價不降麼QQ,
多幾篇來砲死我吧,毀掉我希望屋價下降的奢望。

@潛水夫@ wrote:
前幾天發了一篇勞騷文...(恕刪)


就是空屋稅
這個我舉雙手贊成

可以降房租
打擊投資
但真的不好抓
就看政府有沒有決心稽核嘍~~
@潛水夫@ wrote:
要房價降,似乎緣木求魚。
敝人想到的是..如果從空屋入住率著手呢!

淺論基點是:
基礎起論點是由政府著手制訂空屋入住時間表,只要是可居住之空屋,
規定六個月(可討論)內需要有人{{實際入住}}
,否則開始依照空屋時間開始累加稅金(要多一些,譬如每個月多5萬過少沒效果),過越久稅金越高,讓屋主想辦法把房子或租或儘快脫手。..請補充論述

其實明眼人一看也知道是提高持有成本論,是得沒錯,但我想的是另種思維。

概述:當空屋持有者會因時間增長,不斷增加支出成本,所以會想辦法盡快出租或售出等,
在較短的時間內,應可釋出不少的空屋,讓需要的人可以租可以買。
當出租多賣屋多,價格會近趨合理。..請補充論述

當然這個論點必須要有相當多的配套條件,才能避免漏洞。
如最重要的實際入住,它需要人力巡訪,經查獲造假,一罰百萬起跳,高罰是為了避免鑽漏洞
如規定多少時間開始增稅,增加多少?等等很多很多。..想到請補充。


個人覺得是個很濫的方法。
台灣有好幾間房無貸款,早年買入正當投資沒打算賣,或買給小孩、用來渡假用的人不在少數,你去看看4~5年級那一代就知道了。
他們很多人本意不是要短時間內炒房哄抬房價,有些只是單純怕錢放久了貶值而購入~當時的房價也沒到這麼不合理,你這方法對這些屬於多數的正當投資的人很不公平。
真正要下重刀的是建商與集團式炒房的那些人/仲介公司。
不要再胡思亂想了......去找個嗜好......離開地產討論版就沒事了

人生苦短.....多找點樂子.....不要浪費時間在辦不到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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