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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新進人員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處分科工作心得
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單位:北區分署
緣起:原本在地政事務所工作的我,有幸來到國有財產署處分科工作,雖然才剛起步,就來寫一些新手的心得,實在有些不好意思,寫了一些類似抱怨的東西,實際上最大問題就是因為自己能力不足,希望長官、前輩們多多給予指導,以下是個人一些心得報告:
一、工作變動的心情:
相對於原來任職的地政事務所,每天像菜市場一般人聲鼎沸完全不同,國有財產署的辦公室顯得安靜緊張,很多長官同事早上7點多就到辦公室,實在是令我嚇一大跳,究其原因,果然是因為業務量相當龐大的關係。以前的地政事務所負責區域頂多2-3區,而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是包含整個新北市跟臺北市,光是案件數量就已經讓人匪夷所思,最可怕的是編制人員相當有限,對於像我這種從地方單位來的基層公務員,真的有辦法勝任這工作嗎?心中不禁襲來強大的恐懼感。我發現地政事務所業務相對單純,而國有財產署業務涉及業務層面很廣,而涉及訴願及訴訟案件多很多。以組織編制來說真的有辦法處理如此龐大的業務嗎?心中起了很大疑問。
先不說業務轉換的基本人事作業,光是基本的管制系統及產籍系統都要一步步學習,而且系統設計似乎非常複雜,使用上產生恐懼感,每天光是反覆輸入帳號密碼就令人害怕,操作上並不合乎電腦作業原則。由於操作複雜,每個人都要自備一個操作筆記,可見得當初設計上就有很龐大。因為無法短時間熟悉相關操作,因此心情更加繁悶,每天都覺得壓力好大,前4個月都在想著以前的同事能不能順利交接業務,心中常想著要是做不下去就回老家的地政事務所吧之類的。最糟的情形就是中午都吃不下飯,心中充滿憂鬱,心中擔心自己做得太差可能連累同事和指導人,在加上本來應用的法規突然增加數十倍,讓我十分沮喪。要不是得到科長及專員的加油鼓勵,怕我真的撐不下去了。
二、感謝長官、指導人及同事的指導:
突然接下處分業務,果然馬上遇到瓶頸,對於國產法令及細節沒有概念的我,簡直是錯誤連連,但我的同事及指導人(現任股長)非但沒生氣還非常仔細教我確認案件細節,及詳解何處要判斷適用的法規命令,如何寫出合宜的公文。對於不了解新環境的我來說,一開始就得到完整且認真的指導是很重要的。讓我想起以前文官學院的老師所說的話,進入公務體系最初的指導人會影響一生的公務生涯,一定要好好感謝這個貴人。如果下次換我指導別人,搞不好我真的會用罵的。直到現在我每天處理公文及案件都會將她的話謹記在心,讓我相當地感激。因為我是地方單位來的,以前的公文模式幾乎都較為制式,而現在處理的內容則複雜許多,讓我覺得十分吃力。
顛覆我對一般公務機關的看法是,這裡的同事跟長官每個人都身懷絕技,對法規法令相當熟透,而且還日日精進,隨時都要上最新法規課程,這種緊張的步調,完全是在地政事務所沒辦法想像的,以前的我認為土地登記和土地測量就是地政業務的全部,實在是太狹隘了。國有財產署的業務幾乎是包山包海,就差沒有拆除大隊了…。
三、案件量多到不可思議:
剛接轄區案件的我,初步統計一下每個人約有3到400件案件,光是要記住案件存放位置,我就必須畫一個地圖,不然真的會大混亂,往往找案件存放所在位置就花很多時間,又因為每件案子都有它的特殊性及過去歷史,牽涉的法規有一大堆,所以我每天幾乎都是手忙腳亂的,所以我每天想早點去辦公室處理,沒想到其他同事長官比我更早到,似乎跟我所認知的公家機關有很大的出入。
業務內容,多以處理國有非公用財產為主,因涉及公共利益衡量,又涉及相當多的其他單位,要對個案徹底分析不可。最困難的地方就是要去理解以前那些地上到底發生甚麼事,那些資料證據現在哪裡?就類似調查命案一般,必須搜查一大堆東西,常常又會碰到其他單位無法配合或不能協助的情形。以前學到的各種地政業務均涉及,族繁不及備載(不過以前學的東西幾乎都用到了,地上權、逾期未辦繼承、不得私有土地等等),又涉及各項歷史的糾葛,陸陸續續又學了好多東西,真是學無止境。
關於處分科業務審查方面,必須花很多時間調查案件相關資料,雖然已經進入電腦應用時代,但國產資料似乎未如地政事務所般將舊資料全部數位化儲存,以致於找資料都要以人工方式花相當多時間,所以有一大半時間都被找資料用掉。審查案件每天都在適用法規,檢查最新行政規則,就算公文都要逐字檢查,仍不免錯誤。接受我指導人的建議,將法規要完整說明,將案件法律關係闡明,蒐集資料要齊全等等。常常覺得我的同事們怎麼會記得一大堆東西,而且整理得有條理,實在太厲害了。
四、對於民眾及立委的熱切關注,比業務更為棘手
幾乎每天都要接到民眾的詢問電話,發現他們有時候會很激動,如果回應不當,可能被罵很難聽的話,我有問過其他機關的同學的情形,他們也說常常發生,應變的做法就是電話提示音會說有電話錄音,這樣才能降低衝突發生。例如近期開始辦理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標售,這些標的其實都是有些繼承方面問題的標的,相關的原因可能牽扯一大堆,電話中都可以感受到陣陣的惡意,真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應對這些自稱繼承人、關係人的民眾,必須十分小心,態度誠懇,以免激怒他們。
五、定期的法規教育訓練,提升辦理案件效能
這裡幾乎定期都有法規教育及各項研討會議,針對新修法或各種相關業務辦理教育訓練,尤其對我這樣新進人員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各科室間的業務性質及重點,令人十分激賞,不僅大大提升業務能力也加強不同業務間的整合,減少誤判的發生。
最厲害的是,還能請到法官來教我們法律,實在太有心了,這在以前地方單位的我來說真是不可思義,因為長官們都十分重視進修及研究最新修法,這對我來說也是大大的幫助,尤其是最近開的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對於以後牽涉訴訟案件,能夠更加掌握其關鍵之處。
六、對於業績成效方面的疑惑
不能理解的是本分署的定位問題,明明就是行政機關又不是國營事業,卻背負上級(財政部)的業績壓力,但相關法規又常有模糊地帶,辦理的業務又被定位為私經濟行政,以至於承辦人昏頭轉向無法繼續辦理,而且動不動就被外界冠上賤賣國土的罪名,心中會怕怕,如果正常辦理公務都無法被保障的話,那恐怕會無任何績效可言。
七、吃的方面,天龍國物價實在可怕
最後,真要說什麼可怕的話,就是這附近的吃飯價格,對於孤家寡人的我來說,每天都需要依賴外食,然而這附近外食的價格幾乎是新北市的2-3倍,感覺每家店都很貴,價格較合理的店,一到吃飯時間大排長龍,就算想大吃大喝,也會因為價位而猶豫不前;真羨慕那些有員工餐廳的單位啊,現在不是很流行合署辦公嗎,要是有合署餐廳不是很好嗎?看來以後還是每天自己帶便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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