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如果有一老先生往生.老先生底下有幾個子女.如今老先生的房子可能會變成底下子女共同繼承.其中有一個兒子積欠多家銀行卡債與他人欠款.會因為他的欠款.該房變成法拍嗎?
承上,今天在遺產在還是公同共有的狀態下時,對銀行及繼承人間似乎變成了這樣的法律關係,但是銀行又沒有設定抵押權,那到底銀行是要怎麼聲請強制拍賣呢?應該是沒辦法!
所以,我認為應該是要等辦完繼承登記且分割完遺產,等各繼承人都拿到自己應分配的遺產後,銀行才能針對這位欠錢的兒子來看要怎麼處理這債務的問題,否則其他繼承人不就會受到影響嗎!
PS.如有錯,還請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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