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小弟家裡最近經由仲介賣了一套房子,但房客幾次溝通就是不願意與新的房東重簽租賃合約,導致售屋款至今還放在仲介的屢約專戶,因為租賃約不重簽,新房東也擔心房租及後續續約或不續租等問題。與房客已溝通近三個多月,仲介也有寄了存證信函給房客,房子也已過戶給買家了,但我們就是還拿不到錢。請問有哪位大大有類似的經驗或知道有什麼解決辦法嗎?感謝。
六羽 wrote:
買賣不破租任 租約未到期 房客本來就不需要再簽約
除非 新房東想漲租金 否則也沒重簽的必要
不換約?那房租繳給誰?租約上甲方.乙方又如何定義?
買賣不破租賃並不是「房客有權力不接受新房東」..既然房東換人.換約是對雙方的保障~
而契約當然是按照當初簽約條件....只是房東名字換而已...並不會漲租金
樓主遇到的狀況是...「房客故意刁難」
其實...就是複雜一點...樓主可向新屋主保證「房客會按原先租約進行」...先完成交屋(拿到售屋款項)
這保證當然不是空口白話..等於樓主要當二房東..按月去向房客收租給新屋主...
然後跟房客好好談:
樓主現在已經不是屋主.很多東西無法做決定.比方東西壞了要修.屋頂漏水要補..
處理時間上都會慢上幾個月(要跟屋主商量).可確認一下房客是否真的願意接受這樣的情況...
假如房客覺得無所謂.他就是不要換約(大概很愛樓主吧?).其實樓主跟新屋主另定一份租賃契約即可..
一般來說..換約是正常程序..會刁難都是房客想要一筆錢..可我覺得沒什麼道理啦...
簽約本來就是保障雙方...房客不知為何要放棄這權力...隨便他...
租約總是有期限的..時間到還不是要找新房東簽?把關係打壞...不知對他有何好處?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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