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最近要賣房買方剛好是房仲的同事(也是房仲)所以對方就跟我提因為公司規定員工不能下斡旋所以希望跟我直接碰面簽約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有需要注意什麼地方嗎?如果買方簽約後反悔原本我可以沒收斡旋金可是如果沒收斡旋該如何處理?
pat6626 wrote:因為公司規定員工不能下斡旋所以希望跟我直接碰面簽約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有需要注意什麼地方嗎?如果買方簽約後反悔原本我可以沒收斡旋金可是如果沒收斡旋該如何處理? 基本上斡旋只是一個過程有斡旋的狀況下如果他出的價格是你要的斡旋金就會變成訂金斡旋單就功成身退然後買賣同意書上場所以斡旋其實只是一個買方的誠意所以如果沒有"誠意"但是有實際的簽約金基本上沒有影響簽約的時候會有訂金基本上是1成簽約之後不買是沒收訂金反正你簽名之後對方後悔你就是有錢收就對了很明顯你沒有經驗找個有經驗的朋友陪你吧
還是收好 每家公司認可的員工都可收 除非那位是中人 台語叫(牽猴仔)沒有靠公司(或是要做私件)這樣也可以啦 只是雙方面沒保障至於簽訂合約後 對方反悔不買 可沒收簽約金(成交價一成)既然是仲介(前提是合法仲介) 就沒問題 安啦~~斡旋金是買方已達賣同意要賣的價金(轉為訂金) 在簽約前買方反悔 才能沒收(或是賣方後悔)賣方須賠一倍 正所謂....君無戲言 這是斡旋金的用途最終目的還是要圓滿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