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這應該是我第一次在01發文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點意見~
最近買了一間公寓,我們有委託代書,之前看屋,付訂金及簽約時屋主都說房子是民國77年蓋好的
一直到到前幾天,整個流程都快跑完,只等銀行今天(3/25)撥款後即可辦交屋
所以前幾天(3/20)就先跟屋主拿鑰匙,並簽了借屋修繕
這幾天來遇到鄰居聊天時,從鄰居口中才知道這間房子已經三十幾年了
鄰居也不確定正確的年份,但認為絕不可能77年蓋好的
因此,我們就請代書去查,今天代書來電告知房子是68年蓋好的
代書說,有兩條路一是調解,二是訴訟
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真的訴訟的話,我有勝算嗎?
還是只能自認倒楣?
請大家幫忙了~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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