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逕自把自己樓面外牆的招牌拆掉嗎

今天走在路上突然想到
如果一棟樓,一樓是店面二樓以上是住家
一樓店面在大樓外牆釘招牌從一樓釘到四樓
那麼二、三、四樓的住戶可以逕自把自己樓面外牆的招牌拆掉嗎
有想關法規在規範嗎
2013-03-25 14: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招牌 樓面外牆
如果違法,直接報違建來拆就好了啊,你也沒有權利動手。

除非當初一樓有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住戶同意,招牌高度不超過六米,而且也有申請使用執照,不然被拆機會很大。
(外牆屬共有,要整棟樓三分之二以上住戶同意,不管你佔到幾層樓的牆面)

當然要不要檢舉是你的權利,但一般來說沒有影響到你的生活品質(閃爍光害、噪音)的話,得饒人處且饒人吧,不然可以跟一樓商量付點租金之類的給樓上住戶。

d61 wrote:
如果違法,直接報違建來拆就好了啊,你也沒有權利動手。

除非當初一樓有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住戶同意,招牌高度不超過六米,而且也有申請使用執照,不然被拆機會很大。
(外牆屬共有,要整棟樓三分之二以上住戶同意,不管你佔到幾層樓的牆面)

當然要不要檢舉是你的權利,但一般來說沒有影響到你的生活品質(閃爍光害、噪音)的話,得饒人處且饒人吧,不然可以跟一樓商量付點租金之類的給樓上住戶。


我相信在台灣99%以上的招牌一定沒有獲得三分之二以上住戶同意
報違建也是一個方法但不知會不會跟頂樓違建一樣,不知何年何月才會來拆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等不急了也懶得去舉報
就逕自把自己樓面外牆的招牌拆掉
這樣有違法嗎? (反正招牌本身就違法了吧)
millionbonus wrote:
我相信在台灣99%以上的招牌一定沒有獲得三分之二以上住戶同意
報違建也是一個方法但不知會不會跟頂樓違建一樣,不知何年何月才會來拆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等不急了也懶得去舉報
就逕自把自己樓面外牆的招牌拆掉
這樣有違法嗎? (反正招牌本身就違法了吧)


沒錯,幾乎都是禁不起檢舉居多,但我還是強調得饒人處且饒人。
現在拆這種都很快,我的客戶就常遇到,看地區,重點地區幾乎隨報隨拆。

等不及了也懶得去舉報就自行動手,那不就變成動私刑了?
除非對方擋住你的出入或影響你的生命財產安全,
對方也許是違法沒錯,但你沒有執法權,請勿以身試法。

而且你百分之百確定對方違法?
d61 wrote:
沒錯,幾乎都是禁不起檢舉居多,但我還是強調得饒人處且饒人。
現在拆這種都很快,我的客戶就常遇到,看地區,重點地區幾乎隨報隨拆。

別誤會了,我沒有要去檢舉誰,我家在小巷弄內,一樓到頂樓都是純住家沒有任何招牌

d61 wrote:
等不及了也懶得去舉報就自行動手,那不就變成動私刑了?

這正是我問題的核心,
假設有人偷偷的、違法的在我家裏放了一箱雜物,我是否可以逕自把它拿去丟掉?
假設有人偷偷的、違法的在我外牆掛了一箱雜物,我是否可以逕自把它拿去丟掉?
而且這樣做應不能稱為私刑吧,我只是清理我所屬範圍的雜物不是嗎


d61 wrote:
除非對方擋住你的出入或影響你的生命財產安全,
對方也許是違法沒錯,但你沒有執法權,請勿以身試法。

好像有回答到上面的問題,不知是否可請教這樣做是違反了那個法條呢?

d61 wrote:
而且你百分之百確定對方違法?

假設嘛~ 就假設他是逕自把招牌掛在別人家牆上
millionbonus wrote:
別誤會了,我沒有要去...(恕刪)


假設有人偷偷的、違法的在我家裏放了一箱雜物,我是否可以逕自把它拿去丟掉?

假設是您的私人場所當然可以逕自處理,若知道是誰放的而且有證據,還可以告私闖民宅。

假設有人偷偷的、違法的在我外牆掛了一箱雜物,我是否可以逕自把它拿去丟掉?

大樓外牆不是您一個人的,違法這兩個字也有待商確,不然為何有管委會不准人家裝鐵窗? 是我家的窗戶為什麼還要管委會同意? 如果招牌裝設者是一樓店家,那他也有N分之一的權利可以使用外牆,跟您一樣大。而且您舉例一箱雜物,這跟廣告設置物相差很大,廣告設置物是有資格申請執照的,一箱雜物是定義為甚麼?

以上都是實務上的一些經驗,可是如果要細到咬文嚼字,或論述到法庭攻防這些,還是請您問一下律師比較清楚。

至於自行破壞他人設置的招牌是觸犯哪個法條可能要請您問律師,我判斷可能是毀損罪之類的

何謂「毀損罪」?

很簡單的概念,對方"違法"不代表你可以直接主持正義,只因為外牆不是您一個人的,這個請您先弄清楚。如果我家公寓頂樓有人加蓋沒經過我同意,我也可以放火燒了嗎?
d61 wrote:
大樓外牆不是您一個人的,違法這兩個字也有待商確,不然為何有管委會不准人家裝鐵窗? 是我家的窗戶為什麼還要管委會同意? 如果招牌裝設者是一樓店家,那他也有N分之一的權利可以使用外牆,跟您一樣大。

你是說不准裝自家鐵窗,因為自家只有N分之一的權利
但一樓要設置廣告可以,因為一樓也有N分之一的權利?
我看不太懂這個邏輯,可以解釋清楚一點嗎

d61 wrote:
而且您舉例一箱雜物,這跟廣告設置物相差很大,廣告設置物是有資格申請執照的,一箱雜物是定義為甚麼?

你把問題複雜了,我問的就是可否逕自拆掉違法掛上去的招牌

d61 wrote:
很簡單的概念,對方"違法"不代表你可以直接主持正義,只因為外牆不是您一個人的,這個請您先弄清楚。如果我家公寓頂樓有人加蓋沒經過我同意,我也可以放火燒了嗎?

我覺得你好極端啊
一直把我所講的"拆招牌"當成一種對抗的手段去解釋
但我想討論的不是主持正義這件事
我也知道外牆不是我一個人的

我是說有人逕自把招牌掛在另一個人的外牆上
難到另一個人不能逕自把招牌清理掉就算了嗎? <---你有看懂問題嗎????

看你的意思好像是說
別人違法掛招牌反而不能隨便拆
要嘛去舉報,否則自己拆了變成「毀損罪」
這是真的嗎
還是其實你也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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