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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樓上公寓是套房隔間....這樣是否可行...

最近樓上套房隔間水管漏水

不知道是否為馬桶水... 好髒..

打算找樓上房東修理

不過想想, 為啥爽的是他 受苦的是我們

有沒有可能 以報拆為把柄 把樓層買下來呢....
2013-03-24 19: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住家樓上公寓
報拆? 那位屋主違建嗎? 若沒違建你要跟誰報?

你想買樓上的房買不到,所以...

你買到了之後換你出租嗎? 樓上漏水你有權要求修復

你找拆除大隊來拆,首先要進的了屋內,你認為屋主會同意嗎?

警察想進屋搜索得要出示法官搜索令,拆除大隊強行進入會被

告的
私心也好, 公義也好...

我試試到新北市工務科反映看看

順便也到熟識的立委服務處反映

買到賺到, 沒買到 也要維持居住品質吧


************************************
隨著近幾年,有愈來愈多的公寓,改建成套房出租,為了避免改裝的公寓有損害公共安全的情形,96年開始,內政部發布了新的規定,包括所有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集合住宅及辦公室等,除了整棟建築物都屬於同一所有權人外,不管是增設廁所或浴室,或是增加兩間以上之房間,造成隔間牆變更,都必須向縣市政府建管處,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可別以為自己找熟識的裝潢師傅,就可以自行變更格局,因為如果在沒有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等專業技師的確認下,就擅自敲敲打打,很有可能破壞原本經過精密計算的建築物結構系統及耐震強度,一旦有別人檢舉時,還會被處以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實在得不償失!
************************************

我很肯定 是在96年以後隔的...
職場靠嘴砲 wrote:
私心也好, 公義也好...(恕刪)


你這樣作若可以,反過來換人家舉報你,你若未提出任何證據舉報一切都是假設,你可以假設

別人,別人也可以隨意找理由假設你,然後舉報你,你若能提出證據就表示要跑到那位屋主房

裡,你跑到人家屋裡就侵犯隱私,就算從屋外往屋內照相,也侵犯隱私,你得先承認侵犯隱私,

你提出的證據才有效,除非屋主主動提供,不然就煽動屋主房客倒戈,我看你要求修復漏水就

好,簡單點,人家不賣房想找人家麻煩這個念頭最好打消,改天換別人用你這套對付你想要買

你房或殺你價,你甘心嗎?
simonni wrote:
你這樣作若可以,反過來換人家舉報你,你若未提出任何證據舉報一切都是假設,你可以假設

別人,別人也可以隨意找理由假設你,然後舉報你,你若能提出證據就表示要跑到那位屋主房

裡,你跑到人家屋裡就侵犯隱私,就算從屋外往屋內照相,也侵犯隱私,你得先承認侵犯隱私,

你提出的證據才有效,除非屋主主動提供,不然就煽動屋主房客倒戈,我看你要求修復漏水就

好,簡單點,人家不賣房想找人家麻煩這個念頭最好打消,改天換別人用你這套對付你想要買

你房或殺你價,你甘心嗎?



是不是公寓套房隔間, 從外觀看就知道隔間動過大手術,

至於我找麻煩? 現在我家是受害者耶....

進出人口複雜, 吵鬧, 頂樓及樓梯間骯髒, 天花板漏水,

甚至還有高利貸來敲門...

不然反過來 我家賣他也行... 不過當然要市價賣嚕

目前能用的手段有

1. 隔間及水電 : 罰 6萬到30萬, 累罰至自行拆除

2. 檢舉疑似逃漏稅 : 一來幫國家增加稅收, 二來房東勢必提高租金, 以價制量


職場靠嘴砲 wrote:
是不是公寓套房隔間,...(恕刪)


拍謝! 看你的文感覺是你想買他的房人家不賣想找麻煩

你房屋漏水有權要求對方修復,進出份子複雜,吵鬧! 找管委會

介入處理,管委會不理就出來競選,找公權力介入我看算了吧

那些公務員是不做事的,曾檢舉隔壁棟非法外籍看護,現在一樣

老神在在不受影響,另外一棟檢舉違建一樣活跳跳,那些公務員

幾乎都是米蟲,官腔就夠你受的,答覆也是制式官方答覆,你認為

從外觀看的出來,別人就會照你的角度看嗎,舉報後公務員會來

看但會制式官方回覆你 *&$#^@)&~ 然後並無違法! 結案!

你想試試的話,就祝你好運! (搬走比較快)
職場靠嘴砲 wrote:
是不是公寓套房隔間,...(恕刪)


加油喽
看來樓主要豁身家跟樓上尬上了
記得看看兄弟那邊上個月該繳的有沒有繳....

simonni wrote:
拍謝! 看你的文感覺是你想買他的房人家不賣想找麻煩

你房屋漏水有權要求對方修復,進出份子複雜,吵鬧! 找管委會

介入處理,管委會不理就出來競選,找公權力介入我看算了吧

那些公務員是不做事的,曾檢舉隔壁棟非法外籍看護,現在一樣

老神在在不受影響,另外一棟檢舉違建一樣活跳跳,那些公務員

幾乎都是米蟲,官腔就夠你受的,答覆也是制式官方答覆,你認為

從外觀看的出來,別人就會照你的角度看嗎,舉報後公務員會來

看但會制式官方回覆你 *&$#^@)&~ 然後並無違法! 結案!

你想試試的話,就祝你好運! (搬走比較快)



今天已經打電話到新北市工務科檢舉,

告知過幾天會安排人過來檢驗

待幾天後再去詢問進度如何

必要時只好找關係幫忙...

話說~每逢選舉時, 幫忙特定候選人發發傳單, 拉拉票,

做個人情 將來有事他們都會幫忙一下低....

職場靠嘴砲 wrote:
有沒有可能 以報拆為把柄 把樓層買下來呢....


老實說~看到前半部,還站在你這邊

但看到這一句,實在弄不清你的想法
我住2F,樓上3F出租,

常常小規模漏水,

都是我自己自費上去修理的,

後來屋主國外過世賣掉了,

好幾個月3F變成空戶沒人住,

有天突然大規模漏水,

四、五天找不到新屋主是誰,

我只好從陽台爬到3F,

一看原來是4F嚴重漏水,

趕緊通知4F才解決,

後來遇到3F新屋主,

就加價500萬買下3F,

3F新屋主半年前才買不到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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