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賣了一間房子,是找仲介公司的賣的,賣的時候是配合他們公司的代書辦理過戶,在最近已經到最後階段要交屋時,代書才發現他當初只過到房子的部份,沒有過到車位,會不會太離譜了呀!!然後仲介打跟我說當初是忘了跟什麼什麼的,我回他一句我不是把房子跟車位的權狀當初都給你們了嗎?他就沒話說了,只承認是他們的疏忽,想問說,代書現在又去辦車位的過戶會不會造成二次過戶的費用,還有就是剩幾天就是合約到時間了,如果真的來不及我可以造合約上寫的罰代書嗎?(因為合約上只寫罰買方)因為我覺的會發生這種事太誇張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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