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是領建商工會的薪水嗎?

內政部營建署是領建商工會的薪水嗎?

本人於3/11 14:00致電內政部陳興隆組長,詢問何時要調查公共設施保留地地主的意見,對話內容如下:

我:請問營建署針對公共設施保留地捐地換容積的做法,何時要調查地主的意見?
陳:地主又沒有工會,我們沒有辦法!
我:那我們地主才是受影響者,怎麼沒管道表達?
陳:這種地主有幾百萬人,我們沒法調查!(註:你也太虎爛了吧!)
我:哪我們地主要怎麼辦?
陳:你們可以書面陳情?
我:我是要寫到監察院是嗎?
陳:你寫啊!你去寫啊!(註:口氣很差)
我:你怎麼那麼傲慢?
陳:是你態度不好?
我:公務員是領百姓的薪水,怎麼可以如此敷衍?
陳:不跟你講了,我要去開會!掛斷電話。

公設保留地因使用受限,故建商低買高賣,遭監察院糾正,內政部仍不思改過,竟然還找建商工會來,對其舉辦說明會,建商是既得利益者,內政部需要向他們說明;那地主是受害者,就該死,應該永不得超生嗎?

我曾向內政部建議,為公設保留地設置拍賣網站,由人民自訂底價,有需要的建商來標購;政府坐莊,抽取該有的行政管理費。如此一來就不會有因資訊不對等造成的低買高賣的暴利情事。

據媒體報導:內政部想要自己要獨賣,低價向地主買,高價再轉賣容積給建商,而原本按市價徵收就是政府的義務,卻變成是變相向人民巧奪(荷蘭式拍賣法),還從中牟取暴利,這是甚麼政府!

改變遊戲規則,竟然不用向權益受損的地主徵詢意見,卻反而向建商工會詢問,極為荒謬,對提出意見的地主又顯出公務人員的傲慢態度,更是令人唾棄!





2013-03-12 19:46 發佈
MeBaolu wrote:
公設保留地因使用受限,故建商低買高賣,遭監察院糾正,內政部仍不思改過,竟然還找建商工會來,對其舉辦說明會,建商是既得利益者,內政部需要向他們說明;那地主是受害者,就該死,應該永不得超生嗎?


建商低買高賣?你知道北市是已經喊到180%了嗎?
中人用130%收,180%賣建商.
你到底知不知道是誰在賺?
你若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地主,你應該認識游先生吧!
若沒有容移,你保留地30%也沒人要.地主受害?
所以由政府來做莊本來就是對的.

地主到底哪裡受害了我不懂,現行徵收土地已是用市價了.
地主可以慢慢等用市價徵收,等不及你要廉價拋售,就變受害者?

MeBaolu wrote:
我曾向內政部建議,為公設保留地設置拍賣網站,由人民自訂底價,有需要的建商來標購;政府坐莊,抽取該有的行政管理費。如此一來就不會有因資訊不對等造成的低買高賣的暴利情事。


這是不錯的想法,但政府不做民間一樣可以做阿!你也可以拿到奇摩去拍賣阿!
現在房仲網這麼多,結果呢?還不是仲介在介入,你以為政府搞仲介就不會介入,政府就是豬腦袋,也不會笨到去搞.

MeBaolu wrote:
據媒體報導:內政部想要自己要獨賣,低價向地主買,高價再轉賣容積給建商,而原本按市價徵收就是政府的義務,卻變成是變相向人民巧奪(荷蘭式拍賣法),還從中牟取暴利,這是甚麼政府!

媒體危言聳聽,這你也信?你不知道台灣媒體在金鐘獎是列為綜藝節目嗎?這也可以拿出來說?

MeBaolu wrote:
改變遊戲規則,竟然不用向權益受損的地主徵詢意見,卻反而向建商工會詢問,極為荒謬,對提出意見的地主又顯出公務人員的傲慢態度,更是令人唾棄!


規則早訂了,現在是看要怎麼做,地主到底怎麼權益受損了?這制度影響最大的本來就是建商,問你地主幹麻?
建商拿錢跟政府買容積-->>政府拿建商買容積的錢向地主徵收公共設施用地(市價)
地主到底哪裡權益受損了?
JIN DER LAND OFFICE
也許2F的發言者是熟悉房地產業務的人,可是又有多少人有這種資訊。

房地產資訊本就是高度的不透明,一般老百姓是很難獲得的,這就是我所謂的資訊不對等。

再者,現在地主雖然可能用較低的價錢賣給仲介,但是至少還有個機會。待徵收土地者眾,若用市價徵收,很多人都願意給政府徵收,政府有能力處理這麼多的庫存嗎?況且監察院糾正容積移轉的浮濫,未來的容積需求勢必降低,排隊要排到什麼時候?難道不是影響地主的權益嗎?

建商與仲介是既得利益者,是公設保留地世紀完美騙局的最大受益者,算哪門子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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