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屋修繕/交屋問題

我是賣方,在合約上有注名"現況交屋"
所以在成交價上也做了折扣給買方
但現在買方得到便宜之後
反過來要求我要在交屋前修好他看到的瑕疵

現在是在認定上有雙方差異
1.他認為是滲漏水的痕跡,但我方認為是牆面色差
2.我已經修好合約上註明的滲漏水,並非不處理
3.現況交屋是否還須負責合約書上的半年保固呢??
4.買方嫌我找的土水師太便宜,買方找的土水師價格又太貴,我沒辦法接受
(價格差了好幾倍)
買方要仲介再找土水師,但買方後來又不相信仲介找的
那他到底是要我怎麼修??
(後來列出的瑕疵都是合約上沒註明的)
5.我賣的是中古屋,感覺買方以新屋的標準去檢驗,合理嗎??
6.感覺買方已經賺到折扣,卻還在挑毛病
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如匯款的部份)


現在只是到第二階段(用印)
買方可以暫停第三階段的匯款嗎??(完稅)
2013-03-10 0:37 發佈

1.他認為是滲漏水的痕跡,但我方認為是牆面色差

請專業人士來認定

2.我已經修好合約上註明的滲漏水,並非不處理

那就可以了,他不滿意是他的事,不喜歡就請他自己重新處理。

3.現況交屋是否還須負責合約書上的半年保固呢??

不管你合約怎麼寫,依據民法賣方有瑕疵擔保之責(半年)。上述滲漏的部分若半年內又出狀況,賣方仍需處理。

4.買方嫌我找的土水師太便宜,買方找的土水師價格又太貴,我沒辦法接受
(價格差了好幾倍)
買方要仲介再找土水師,但買方後來又不相信仲介找的
那他到底是要我怎麼修??
(後來列出的瑕疵都是合約上沒註明的)

不用理買方,只要你把問題處理掉就沒問題,並請你的土水師出具保固證書。

5.我賣的是中古屋,感覺買方以新屋的標準去檢驗,合理嗎??

不用管他合不合理,只要自己於法有據即可。

6.感覺買方已經賺到折扣,卻還在挑毛病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如匯款的部份)

你是自售嗎?若是找仲介你可以請教仲介。這問題有點廣泛不知該如何回答。

現在只是到第二階段(用印)
買方可以暫停第三階段的匯款嗎??(完稅)

若買方未採取任何法律行為,就必須依照合約的時間付款。合約時間到期卻沒有收到款項,就直接寄出存證信函,並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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